• 索引号
  • 01525512-9/20250626-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6-26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民政局关于保山市首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更好地传承和弘扬优秀地名文化,经县级申报、征求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公示等程序,形成了保山市首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现公布如下:

一、古县名(2个)

腾冲、龙陵

二、古镇名(7个)

金鸡、蒲缥、潞江、和顺、腾越、姚关、鸡飞

三、近现代重要地名(纪念地)(1个)

惠通桥

根据《云南省省级地名文化遗产认定规范》规定,列入地名文化遗产的地名为重点保护对象,一般不得更名;若因行政区划调整、自然变化、城乡建设等原因确需更名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预先制定科学的保护措施,及时上报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主管部门,对地名文化遗产进行信息变更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