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民办函〔2017〕172号)、《云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云财综〔2025〕11号)及《云南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云民办发〔2025〕36号)的要求,现将2025年度市级福彩公益金残疾人保障和流浪乞讨救助业务培训费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资金分配下达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民政局关于下达保山市分成的2024年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保财综〔2025〕4号),共下达保山市民政局残疾人保障和流浪乞讨救助业务培训费0.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项目资金支出使用情况
保山市民政局残疾人保障和流浪乞讨救助业务培训费0.8万元,截至2025年12月完成支付0.77万元,支付率96%,结余0.03万元。
三、项目成效
2025年度残疾人保障和流浪乞讨救助业务培训经费0.8元,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预算安排进行支出,每一笔费用都经过严格审核,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通过培训,提升了残疾人保障和流浪乞讨救助服务水平,使更多困难群体受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减少因救助不及时引发的社会问题;提升了政府公信力,增强群众对相关工作认可,有效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利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