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法治政府、法治公安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我局于近期组织开展了保山市公安局选聘法律服务单位相关工作。经过公告报名、初审遴选和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拟聘请云南凌云(保山)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局法律服务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局警务督察支队反映。举报电话:12389。
保山市公安局法律顾问室
(法制支队代印)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