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0-2-/2020-111500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治安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0-11-15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龙陵公安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为进一步强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全面提高公安机关公共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龙陵县公安局新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并向社会公开。

1.实现公安业务办理“一门通办”。整合交警车管、出入境办证、治安行政许可、城区派出所户政相关业务,在交警大队建立县政务服务公安分中心,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简化办事流程,实现“一门通办”。

2.实行窗口无假日办证服务。政务服务公安分中心及各派出所窗口实行无假日办公,节假日、双休日工作人员在岗在位,提供证照办理、业务咨询等服务。

3.在乡镇增设摩托车报废点、车驾管社会服务站。增加松山交警中队、木城交警中队、红勐交警中队、龙新派出所、腊勐派出所、龙江派出所、碧寨派出所和平达派出所8个摩托车报废点。建成鹏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驰加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松山车驾管社会服务站、象达镇财产保险、勐糯镇财产保险5个车驾管社会服务站,提供基本的保险服务,机动车六年内免检和摩托车“送检上门”等服务,加快推进镇安镇、腊勐镇、龙江乡3个车驾管社会服务站的申报工作,进一步减少群众办事成本。

4.增设智能自助体检照相终端。在政务服务公安分中心增设智能自助体检照相终端,操作便捷,进一步缩减群众办理驾驶证申领及换证业务时往返车管窗口、医院、照相馆的时间及成本。

5.实现车驾管业务“互联网+”。借助邮政在农村点多面广的服务网络,把车驾管便民服务延伸至偏远乡镇、社区、村寨,搭建车驾管业务纵向延伸、横向覆盖、收发高效的服务平台,免去群众来回奔波,方便群众办理业务。

6.实行办理窗口首接责任制。对群众办理身份证、居住证的申请符合政策规定但手续材料不齐的,提供书面清单,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事项;不符合政策规定不予办理的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办理的理由。

7.简化办理异地身份证手续。暂住人员在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后,可在政务服务公安分中心或派出所户籍窗口凭驾驶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出入境证件或过期身份证等可以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

8.压缩证件办理时限。户籍地居民身份证办证时限和省内异地身份证办证时限由60个工作日缩减为15至20个工作日。公安机关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工作时限由3个工作日缩减为现场办结。居住证的办理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减为现场办结。

9.居民身份证照片“多拍优选”。群众如果对拍摄的居民身份证照片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拍照3次,从中优选满意照片。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群众,2年内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可以使用原照片信息办理。

10.为企业集体用工、急需用证的高考考生等开设办理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绿色通道”。集体用工企业,高考、各类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等急需用证的群众,可以通过各地公安机关建立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办理“绿色通道”,享受优先受理、优先上传信息、优先制证服务,确保7个工作日内及时领取证件。

11.申请办理旅馆业、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企业和群众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即可获得审批。企业申请办理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不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无犯罪记录证明。

12.印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办理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全面停止收取印章刻制单位入网费、服务费。公章刻制执行备案制,公章刻制企业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围,公章刻制办理时限缩减为1个工作日。公章刻制备案不再由用章单位办理。在企业登记办理营业执照时,由市场监管部门一并采集印章刻制相关信息,推送至共享平台;印章刻制单位在印章制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将印模信息、用章单位信息等报送公安机关备案,用章单位无需到公安机关办理公章刻制备案。

13.特种行业缩短备案期限。旅馆、歌舞、游艺、棋牌、洗浴、印章、印刷、旧货、机动车修理、生产性废旧金属以及房屋出租等场所、行业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和报送登记信息,报送有关材料并由公安机关在1个工作日内确认后即完成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