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0-2-/2020-120700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治安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0-12-07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施甸县公安局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为进一步强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更好的服务群众,保障高效便捷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施甸县公安局新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并向社会公开。

1.在乡镇增设摩托车报废便民服务网点。引进市场竞争机制,鼓励在全县13个乡镇设立报废车辆回收网点,在依法办理报废车辆业务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做到便民、利民,节省群众报废摩托车的费用。

2.推广农村交通安全员车管业务上门代办。依托农村交通安全员,上门收取资料,代办车管业务。让车管服务走进社区,贴近群众。

3.设立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救助基金施甸服务站。在事故救助上方便群众,协调争取保山市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救助基金在施甸设立服务站,依照规定对经济困难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垫付治疗费用,保障事故当事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4.启用出入境自助填表服务系统在出入境管理大队窗口设置证件照片采集设备,免费为申请人照证件相,研发使用施甸县公安局“出入境便民利民服务系统”,启用自助填表软件,省去人工填写手续,节省群众办证成本,提高办事效率。

5.建立服务管理境外人员微信群。由出入境管理大队民警、派出所涉外专管民警分别建立境外人员服务管理微信群,将全县涉外人员纳入群中,受理群内咨询、预约等服务,宣传涉外管理最新法律政策。

6.联合推出登记证服务管理境外人员。联合县社保局、民政局、卫计局、教育局等部门,制作境外人员管理手册。缅籍人员持相关合法证件及《施甸县境外人员登记证》可解决在施甸县内的就医、就学、就业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在施缅籍通婚人员的管理。

7.办理居民身份证照片“多拍优选”。群众在办理身份证时如对拍摄的居民身份证照片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拍照3次,从中优选出满意的照片。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群众,2年内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可以使用原照片信息办理。

8.落实告知承诺。对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在通过资料核对、现场核查的前提前,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时限缩短为1个工作日。

9.取消公章刻制经营单位数量限制,对符合条件的公章刻制经营单位依法依规许可。

10.取消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许可。不再对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进行许可,并依法对所有从事废旧金属收购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备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