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公安厅、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和保山市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按照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的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全市公安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的人员
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
(一)测评时间:2021年5月6日8:00在测评地点门口集合,8:30准时入场。
(二)测评地点:保山市体育场(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南路游泳馆南侧田径场)。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年4月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实施规则见附件。具体项目为:
男子: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
女子: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
四、体能测评所需携带的证明材料及物品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2021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准考证》;
(三)1寸免冠近期照片2张;
(四)测评前三天以内的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的,体能测评另行安排);
(五)注意携带和穿着适合体能测评的鞋和衣物。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提供本人“云南健康码二维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二维码”,佩戴口罩,经查验通过后方能进入候测区域。
(二)考生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配合考场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如违反法律规定,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考生应根据本人身体情况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因心脏疾病、怀孕等特殊情况不宜进行剧烈运动者,参加体能测评产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四)考生在测评现场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测评期间严禁围观、喧哗。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测评区域。
(五)男、女各三个体能测评项目,每项均达标者为合格。凡其中任何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生未按照规定时间(最晚不得超过8:30)到达测评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补测。
(七)严禁携带手机、相机等设备和其它与测评无关的物品进入测评场地内。
联系电话:保山市公安局政治部 0875-2192215
附件1:2021年保山市公安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
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附件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保山市公安局
2021年5月1日
附件【附件1:2021年保山市公安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x】
附件【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docx】
附件【附件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