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山警方在工作中获悉,一女子出境后返滇没有入境记录,有非法入境嫌疑,随即指派田园派出所进行核查。民警通过调取视频监控,锁定嫌疑人具体位置后,立即赶往现场,并将其依法传唤到派出所进一步核查。
经查,董某于3月26日持有效证件前往缅甸务工,之后为逃避出入境边防检查,从中缅边境非法入境回国。4月30日乘瑞丽至昌宁客车到达昌宁县田园镇,在昌宁县田园镇某足疗店务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当前,随着国际疫情形势发生变化,境外疫情输入风险不断增加,保山警方将进一步完善细化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在防控好疫情输入的同时,坚决打击非法出入境等违法犯罪活动。
法律连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众多的;(2)所使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3)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4)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1)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2)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3)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4)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