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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0-2-/2020-0521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治安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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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2018.7.11”信诺集资诈骗案始末

2018年7月11日,保山市公安局陆续接到多名群众报案,称其在保山信诺投资有限公司存款投入的资金现在已经无法收回,公司的管理层跑了!

经民警调查发现保山信诺投资有限公司以投资项目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在短短的两个月内涉及吸收金额108万,涉及投资人员83人,然而所吸收的资金均为现金,资金去向不明。该案侦破难度较大,人员关系复杂,是典型的利用开设投资公司实施诈骗的案例。

警方对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法人张某进行调查,张某的实际身份却令人哭笑不得:他竟是一名在四川广安火车站旁擦皮鞋谋生的无业人员!警方初步断定,张某身份信息被冒用!经与融资方核实,信诺公司前来洽谈的是一名叫牟某的四川籍男子和一名叫郑某的湖北籍男子,经对员工询问得知,公司成立之初他们见过牟某和郑某,但从未对公司进行过管理,平时管理公司的是一个自称陈小平(系假名)的四川籍男子,但案发时已离开保山,去向不明。

案件开始扑朔迷离,但就在对房东调查的过程中,民警获取到一条极为有价值的线索:房东称有9万元房租是通过银行转账进行支付的!就在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的当天,牟某从银行卡上给房东转账9万元,该笔资金是从郑某银行卡账户上转到牟某账号上的。经分析发现,就在信诺公司对外非法吸收资金期间,有多笔资金通过ATM机上存到了郑某、牟某账户。此外,二人还与一名叫陈某平的人资金来往频繁,因此初步怀疑信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就是郑某、牟某、陈某平三人,而陈某平就是平时在公司里面自称为陈小平的男子。

初步锁定犯罪嫌疑人后,为挽回受害人损失,侦查人员立即对三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查询,却无任何可用余额。经侦查,警方发现随后的一段时间内,牟某、陈某存入再取出少量资金试探账户是否冻结,就在牟某、陈某账户流入大额资金后,侦查人员立即对账户进行冻结,成功为受害人挽回部分损失。

发案后,犯罪嫌疑人均逃离云南到外省躲藏,因其反侦察能力极强,给抓捕工作带来极大困难。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网上追逃后,2019年初,陈某平、牟某、郑某先后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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