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保山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一门通办”试点推进会,各县(市、区)局,市局改革办、治安支队、交警支队、科信处、法制支队、出入境管理处分管领导和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公安政务服务事项“一门通办”,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提升公安政务服务效能的重要举措。省厅选取保山作为“一门通办”试点州市,是对保山“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鼓励和鞭策,各县(市、区)局,市局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照方案和对标任务清单,认真梳理工作完成情况,认清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细化措施,真抓实干,全力推进“一门通办”试点工作。
会议强调,各县(市、区)局要进一步总结经验,查缺补漏,健全完善相关机制制度,特别是推进滞后的县区,要建立工作倒逼机制,认真借鉴先进省市和县区的成功经验做法,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加快工作推进步伐。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局,市局相关职能部门要聚焦试点任务,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要聚焦试点任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要聚焦试点任务,严格落实工作措施。要聚焦主题实践,深入推进“放管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转变服务方式,提正公安机关服务形象,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会上,各县(市、区)局,市局治安支队、交警支队、科信处、法制支队、出入境管理处就“一门通办”推进情况进行了汇报。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至县级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