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保山四届市委常委会会议第111次会议审议并通过,6月24日,中共保山市委出台《中共保山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标志着保山公安在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征途中,迈出了加速加力、提质增效的新步伐。
2019年5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对新时代公安工作作出战略部署。会后,中共中央、云南省委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接到省委实施意见后,市委书记、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等领导先后批示,要求认真研究我市的贯彻实施意见。
保山市公安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中共保山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初稿,并广泛征求市局各警种各部门,各县市区党委,园区党工委和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围绕解决制约保山公安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吃透上级政策规定,反复与相关部门沟通磋商,达成最大共识。
《中共保山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共十个方面34条具体措施,主要内容与中央、省委实施意见保持一致,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在人员、经费保障等方面取得突破,是具有保山特点、边境特色、时代特征的公安工作行动指南,将为推动保山公安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