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0-2-/2020-1020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治安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0-10-15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 保山打掉涉黑恶团伙39个

10月14日,保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推进会暨“决战必决胜 打赢收官战”动员会召开。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李绍才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文生主持会议,市检察院检察长周晓铭参加会议。

01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

会议指出,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效:全市共依法打掉涉黑组织6个、涉恶犯罪集团和团伙33个,抓获涉案人员812人,破获案件430起,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7.64亿余元;依法起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0件477人;依法一审判决44件482人,二审判决32件405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182件18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7人。

02 会议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

一要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在政治站位上再提升。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打好专项斗争收官战的政治意志,进一步强化“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的政治立场,进一步强化同黑恶势力斗争到底的政治担当,彻底扫黑,除恶务尽,铲除土壤,健全机制,长效长治。

二要强化攻坚克难意识,在“六清”行动上再加力。各级各部门要咬定目标,一以贯之发扬优势,补齐短板、强化弱项,在“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黑财清底”、“伞网清除”、“行业清源”上再加力,确保如期交出高质量的六张“业绩清单”。

三要强化开拓意识,在长效机制上再用心。市扫黑办要以《云南省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实施意见》作为遵循抓好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抓短板,善于总结基层经验、身边经验,用基层经验指导基层工作,用身边经验影响身边工作,力争创造出更多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

四要强化群众主体意识,在宣传引导上再加强。要贯彻落实《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前后开展重大主题宣传工作的方案》,加大正面宣传报道力度,为专项斗争圆满收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03 八单位作工作部署

会上,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8家成员单位作工作部署。市公安局将坚持依法严惩、深挖彻查、综合整治,进一步提升战果、扩大成效。市检察院将进一步压实政治责任,提高提前介入质效,提高检察建议刚性,积极助推社会综合治理。市中级法院将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审判质效,加大执行力度,推进“黑财清底”。市纪委市监委将谋划建立健全深挖彻查常态化机制,推动“惩腐打伞”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

市委组织部将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稳步提升城乡基层治理水平。市委宣传部将通过集中报道、召开系列新闻发布会、集中宣传典型案例等方式做好重大主题宣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全面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领域专项整治有关要求,加强建章立制,堵塞监管漏洞,加强工作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市文化和旅游局将通过深入开展文化和旅游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净化文化和旅游市场,切实推动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转 自:平安保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