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3500000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办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市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市委转由市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2.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
3.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并做好重要文件的政策解读和重大政务舆情应对,起草市人民政府领导讲话稿和其他文稿。
4.研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市直部门、单位请示市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5.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对市人民政府部门、单位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6.督促检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对市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7.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
8.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9.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10.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工作。指导监督、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1.负责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工作。
12.负责市人民政府有关驻外办事联络机构的指导、监督等工作。
13.负责全市城乡统筹、国防动员、打击走私的综合协调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5年度部门预算机构包含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保山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22个正科级机构(分别为:秘书一科、秘书二科、秘书三科、秘书四科、秘书五科、秘书六科、秘书七科、秘书八科、综合科、总值班室、议案提案办理科、机要文书科、信息调研科、组织人事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科、发文办理科、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科、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法律顾问科、行政科、财务科、督查一科、督查二科)和机关党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内设3个正科级机构(分别是:综合科、对外联络科、群众信访科)。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内设2个正科级机构(分别是:综合科、经济联络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市政府办公室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提升政治能力、落实政治责任,认真践行“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的抓工作“三部曲”。
1.强化理论武装。一是抓实“第一议题”学习。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通过班子带头学、支部集中学、个人主动学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深学细悟笃行中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理论素养。二是抓实业务能力提升。常态化开展业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以练兵促学习,以学习促提升,通过专业授课、集中学习、科室交流、经验分享等多种方式,着力提升文稿写作能力和“三服务”“三办”水平,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努力做到提笔能写、开口能讲、遇事能办。三是抓实政策理论学习。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第一时间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政策文件,加强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政策的学习研究,紧跟时代步伐、更新知识储备,确保在服务市政府决策时能够把握重点、积极建言献策。
2.提升“三服务”质效。一是提高统筹协调能力。牢固树立“一盘棋”思维,充分发挥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坚持主动靠前协调,科学配置资源、调动力量、回应关切,形成上下畅通、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全市上下步调一致、同向发力。二是提高参谋辅政能力。充分发挥“智囊团”“智慧库”作用,聚焦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围绕“八个新保山”建设,想大事、谋全局,深入调查研究,做好以文辅政,抓好信息报送,力争做到参之有道、谋之有方、言之及时。三是提高督查督办能力。充分发挥督查“利剑”作用,紧盯党中央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建立完善常态化、闭环式工作督查机制,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以督查时效保障任务落实。
3.狠抓作风转变。一是培养马上就办的效率意识。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坚持“快”字当头、闻令而动,做到服务决策谋在先、文电审办当日结、督办落实推动快、风险隐患防在早,确保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零停滞”“零延误”。二是培养极端负责的工作态度。全面落实“快、稳、严、准、细、实”工作要求,坚持“干就干好、干到最好”的精品意识,把严谨细致、精益求精贯穿办文、办会、办事全过程,努力做到“文经我手无差错、事交我办请放心”。三是培养无怨无悔的奉献精神。着力培养党员干部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精神,将吃苦奉献精神融入日常工作,比工作不比待遇、比能力不比名利、比奉献不比索取,正确处理苦与乐、名与利、得与失的关系,专心致志、心无旁骛做好“三服务”工作。
4.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加强机关党建。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工作,扛实党建工作的政治责任,实施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提升机关党建水平。二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持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断强化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意识。常态化开展清廉云南建设保山行动,继续抓好办公室清廉机关创建,扎实开展沉浸式警示教育,着力打造廉洁机关。三是持续深化“两个革命”。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带头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立行勤俭节约,持续为基层减负,切实维护办公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48人,工勤人员编制1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7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4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860,3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310,3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55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0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2,712,972.8元,同比下降9.17%。主要原因是:2025年比2024年项目数量减少,且部分项目预算金额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310,300元,其中:本年收入26,310,3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310,3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2,762,972.8元,同比下降9.5%。主要原因是:2025年比2024年项目数量减少,且部分项目预算金额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860,3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6,310,3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402,3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47,500元,同比下降5.8%,主要原因是:实有人员较上年减少5人,相关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0,908,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915,472.8元,同比下降14.94%,主要原因是:2025年比2024年项目数量减少,且部分项目预算金额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10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2,275,000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
20103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595,800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经费以及项目开展所需的办公费。
20103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支出3,998,800元,主要用于项目开展所需的办公费。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0,4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相关费用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07,5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28,20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补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64,9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59,400元,主要用于在职公务员及退休人员医疗补助。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3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本部门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02,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8,4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3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75,0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95,00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0,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15次,共计接待788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网络运维支出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奋力打造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升级版,全面完成智能问答等功能建设,完成全市电子公文系统(涉及部门)三级等级保护测评服务,确保全市电子公文系统短信提醒业务正常运行,保障市政府办公大楼网络维护及全市视频会议运行维护。
2.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房租及物业费补助经费,绩效目标:2025年,计划对接联络国家各部委办局、北京市、云南省各级领导110批次500人次,充分发挥驻京联络处“桥梁”“纽带”作用。预计接待市、县各级领导及部门赴京参加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校交流、请示汇报、招商引资等公务活动130批次580人次,并按规定和要求做好保障工作。计划每月参展1次全年共12次,宣传推介保山形象。继续租用1套办公用房和5套职工住房,解决办公和工作人员、挂职干部住房问题;对办公用房进行定期维护,确保水、电、汽运行安全正常;聘用5名临时人员承担公务用车驾驶维护、后勤、保洁等工作。积极配合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招商考察团到京津翼地区招商,根据需要组织政商洽谈。并根据实际,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第一时间做好信访接访,切实维护好首都形象。
3.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房租及物业费补助经费,绩效目标:随着沪滇合作工作的深入推进,特别是上海市及闵行区对保山市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昌宁县实施对口支援及友好协作城市关系,两地交流、互通往来频繁增加,我处将围绕保山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及全市的乡村振兴战略做好沟通协调服务保障工作,继续加大与上海市各界的交流合作,重点做好滇沪合作项目、“一座保山”农特产品品牌入沪展示展销、招商引资、劳务协作等工作,特别是电子商务大消费平台项目、干部挂职培训、保山双创孵化中心上海分中心工作、云南娘家人保山服务分站工作、沪保两地党政企业代表团互访考察的联络协调服务工作,继续加强与闵行区的合作交流,继续推动跟进项目工作及近年来合作协议的后续跟踪服务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929,200元,较上年减少41,972.8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关支出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资产总额(账面净值)9,804,866.12元,其中,流动资产71,280.45元,固定资产7,536,585.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197,000.07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8,270.7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17,977.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32项,账面原值604,74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3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