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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接待处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接待处是宣传保山、规范接待、协调指导全市接待工作、隶属于保山市市政府行使行政职能的正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接待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办法和措施。
2.落实党和国家领导人莅保的接待服务工作。
3.落实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级领导的接待工作。
4.落实各省内外、各州市党委、人民政府厅级领导的接待工作。
5.安排市委、市人民政府率团赴外省、州市考察的前站接洽工作及市领导的相关服务。
6.参与市级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加强与接待对象的联系,掌握接待信息。
7.联系协调上下接待部门,指导全市接待工作,加强全市接待系统网络建设,抓好接待人员的业务培训。
8.参与保山外宣,积极宣传介绍保山,树立保山良好形象。不断提高保山知名度。
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编制方案保山市接待处内设综合科、接待一科、接待二科、接待三科及接待服务中心。接待服务中心为我处设立的下属事业单位,由于接待服务中心未进行独立核算,统一纳入到我处一起核算,因此纳入2019年度保山市接待处部门预算编报单位机构共1个,即保山市接待处本级。
保山市接待处人员核定公务员编制12人,事业编制3人。其中:处级领导职数3名(处长1人,副处长2人,科级及其他人员12人)。车辆编制数1辆,实有车辆数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保山市接待处重点工作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接待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办法和措施。落实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各省内外、各州市党委、人民政府厅级领导莅保的接待服务工作。参与市级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联系协调上下接待部门,指导全市接待工作,加强全市接待系统网络建设,抓好接待人员的业务培训。参与保山外宣,积极宣传介绍保山,树立保山良好形象,不断提高保山知名度。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1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73,4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73,4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73,400.00元,其中:本年收入1,373,400.00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73,400.00元(本级财力1,373,400.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373,400.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73,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73,400.00元,项目支出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73,400.00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1.支出列“201(类)-03(款)”支出1,131,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事业运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其中:
⑴ “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1,017,200.00元。
⑵ “201(类)-03(款)-50(项)”事业运行113,800.00元。
2.支出列“208(类)-05(款)”支出151,200.00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中:
⑴ “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退休600.00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⑵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0,600.00元。
3.支出列“210(类)-11(款)”支出91,2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事业运行人员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中:
⑴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50,000.00元。
⑵ “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8,800.00元。
⑶ “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32,400.00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73,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73,400.00元,项目支出0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如下:
1.支出分别列“301(类)”工资福利支出1,107,7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事业运行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其中:
⑴ “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317,600.00元。
⑵ “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489,800.00元。
⑶ “301(类)-03(款)”奖金支出22,100.00元。
⑷ “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25,100.00元。
⑸ “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0,600.00元。
⑹ “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险缴费支出56,600.00元。
⑺ “301(类)-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32,400.00元。
⑻ “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11,500.00元。
⑼ “301(类)-14(款)”医疗费支出2000.00元。
2.支出列“302(类)”商品服务支出265,300.00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其中:
⑴ “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18,500.00元。
⑵ “302(类)-05(款)”水费支出5,000.00元。
⑵ “302(类)-06(款)”电费支出8,000元。
⑷ “302(类)-07(款)”邮电费支出5,000.00元。
⑸ “302(类)-11(款)”差旅费支出15,000.00元。
⑹ “302(类)-26(款)”劳务费支出63,000.00元。
⑺ “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29,200.00元。
⑻ “302(类)-29(款)”福利费支出300.00元。
⑼ “302(类)-31(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000.00元。
⑽ “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支出85,700.00元。
⑾ “302(类)-99(款)”其他商品服务支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600.00元。
3.支出列“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0.00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补助和独生子女费,其中:
⑴ “303(类)-07(款)”医疗补助支出200.00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补助。
⑵ “303(类)-99(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0.00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在职人员独生子女费)。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保山市接待处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35,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元,同比增长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元,同比增长0%。主要是自2016年以来我处连续三年没有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收支预算均为零,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元,同比增长0%。主要是我处单位没有公务接待经费预算,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35,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元,同比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加0元,同比增长0%,主要是我处没有公务车辆购置需求,没有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0元,增加0元,同比增长0%,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373,4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46,810.00元,同比增长33.78%,主要是:1增加了政府购买服务的劳务派遣人员经遇48,000.00元,2.人员增加1人,人员经费及工资奖金增加198110元,3.2019年新增加了职工基本医疗险缴费支出56,600.00元。4.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32,400.00元。5.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11,500.00元。6.医疗费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元,同比增长0%,主要是我处连续几年没有项目收支预算。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265,3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0,744.00元,同比增长29.70%,占基本支出的19.17%,主要是:1.增加了政府购买服务的劳务派遣人员待遇48,000.00元,2.人员增加1人,人员经费增加12,744.00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2019年保山市接待处单位及所辖各预算单位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 年保山市接待处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1-1
0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1-2
0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1-3
04.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7
08.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市本级) 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11
12.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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