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s_mzhenj-17_E/2021-030108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 发布日期
  • 2017-12-07
  • 文号
  • 保民政复〔2017〕31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成立保山市永昌承谦伏羲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批复

张惠兰举办者:

你们报送的保山昌承谦伏羲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成立登记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准予登记。

保山昌承谦伏羲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照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保山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民政局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