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公民首次变更姓名  | 
  
|   办理材料  |  
     一、申请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 
  
|   (二)居民户口簿(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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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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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其他要求: 户口登记在派出所直管公共户、集体户中的人员,办理户籍业务时,不查验居民户口簿;居民户口簿遗失的,陈述情况后不查验居民户口簿。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不查验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过期、遗失的,陈述情况后不查验居民身份证。 三、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 1.正在服刑或者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2.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 3.选取姓名违反公序良俗的; 4.公安机关认为其他不予更名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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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方式(实现方式、办理时限等)  |  
     实现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结。实施机关:常住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  | 
  
|   承诺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内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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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  
     网上受理:云南公安互联网+警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受理窗口: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 
  
|   收费标准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