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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6-8/20260128-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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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执法职责和依据
  • 发布日期
  • 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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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报告

保山市委:

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做好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立法工作情况

1. 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化。2025年,我局严格遵循《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及《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规范、有效。全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备率和报备及时率均达100%,无文件被退回修改或撤销情形。虽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但严格执行“谁制定、谁把关、谁负责、谁入库”原则,确保文件管理全流程合规。

2. 地方立法任务协同推进。积极配合省级立法工作,对《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征求意见稿)》等10余项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提出建设性意见。重点围绕林草资源保护、生态修复、执法监督等领域,结合保山实际,提交修改建议30余条,为完善地方立法体系贡献专业力量。

(二)执法工作情况

1.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落实。通过政府网站、执法公示栏等渠道,公开执法主体、权限、程序等信息,确保执法过程透明。配备执法记录仪,实现执法过程全记录,全年无因记录缺失引发的争议。成立法制审核小组,对重大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执法决定合法合规。

2. “四理讲清”与“店小二”服务融合。在执法中坚持“事理、法理、道理、情理”四理讲清,推行“店小二”式服务,减少说教式执法,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例如,在查处某企业违规占用林地案件中,执法人员通过耐心沟通,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最终企业主动恢复林地,避免了行政处罚。

3. 正反双向激励机制创新。对守法企业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优先提供政策支持。对违法企业加大处罚力度,2025年全市查处林草行政案件712件,行政处罚713人次,罚款547.7万元,收回林草地83公顷,恢复林草地66公顷,营商环境显著优化。

4. 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成效显著。全市林草部门围绕执法程序合法性、行为规范性、裁量权适当性、透明度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整改存在问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提升,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5. 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督查发现问题自查自纠。不断强化林草资源保护管理,积极高效有序开展打击各类林草违法违规活动,依法依规办理各类林草行政案件;严格规范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行为,依法、规范、公平、公正行使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全力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6.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常态化做好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编制、备案、公示等工作,建立严格的检查批准、登记制度,并严格执行“企业安静期”制度。纵深推进“综合查一次”应用,科学确定检查对象、数量、频次、方式,认真贯彻落实企业特派员制度,不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优化营商环境。

7. 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公益诉讼衔接。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2件,挽回生态环境损失0.93万元,督促违法行为人使用替代修复方案参与野生动物保护救护活动,原地恢复植被629平方米,及时修复受损生态环境。通过以案说法,进村入户宣传,发放宣传单10万余份,营造全民共治氛围。

8.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2025年3月制定并公开市林草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确保决策科学民主。

9.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化。强化内部评查,2025年3-5月,评查林草行政执法案卷23件(行政许可11件,行政处罚12件),评查抽查率4%,合格率100%,优秀率8.7%。加强外部配合,积极配合省、市司法局案卷评查,及时整改问题,整改率100%。

10. 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强化。一是清理行政执法主体6个,执法人员200余名,确保执法主体合法、人员持证上岗。二是完成新一轮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委托工作,明确委托权限、责任。三中组织2025年第二批行政执法人员(69名)网上考试。

11. 行刑衔接机制完善。2025年7月8日,召开全市林草行刑衔接工作会议,与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机制,严厉打击林业草原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12.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优化。强化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参加行政复议案件听证率达100%。通过政府、法院、行政单位沟通联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2025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13. 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应用。积极参加“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应用培训班”,熟练掌握系统操作方法,完成基础数据采集、录入、完善工作,数据准确率100%。

14. 法律顾问制度落实。聘请云南晨宇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设置公职律师1人,参与单位涉法工作,为重大决策、行政执法案件提供法律意见,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

(三)守法普法工作情况

1.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局党组将普法工作与林草行业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按时完成自查自评,提交年度履职报告,积极参加履职报告评议,普法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2. 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体系化。一是加强专题学习。在工作例会上安排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习,2025年完成《国家公园法》《森林防火条例》等10个专题10个学时的学习。二是强化业务培训。2025年4月10-11日,组织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市、县(市、区)林草局政策法规、行政审批共80余人参加,完成培训16学时。三是坚持多样化培训。通过专题讲座、现场教学、林草讲堂、全员轮训等方式,开展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2025年举办各类专题业务技能培训30余场次1252人次,人均完成培训20学时。四是网络学习。组织参加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网上培训7次360余人次,完成培训4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每名不少于60学时的轮训任务全面完成。

3. 重要节点普法宣传多样化。一是节点宣传:依托清明节、植树节、儿童节、12.4宪法宣传日、“2.2湿地日”“3.3世界野生动植物日”“4.15国家安全日”“5.12”防灾减灾日、“草原普法宣传月”等节点,通过插放五彩旗,制作警示牌,标语、村社广播、召开群众会、进村入户、进机关、进校园,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二是精准普法。深入推进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五进”活动,落实“一对一”监管人员9724名,悬挂、张贴标语3.2万条,开通手机视频彩铃服务覆盖用户110余万人,设置防火检查卡点908个,临聘护林员1975名,开展宣传教育和入山登记76.09万余人次,组织开展早期火情处置人员培训646场次2.85万人次,林草资源防护能力得到不断提升。三是新媒体普法。利用电视、抖音、APP等新媒体,加强典型案例收集、整理、发布工作,对违规用火、违法采伐、违法使用林地等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和通报力度,全年共发布典型案例、普法工作动态20余条次,引导人民群众遵法守法。

4. 普法宣传产品创新。一是宣传渠道拓展。在央视新闻联播、新闻直播间、秘境之眼和中国新闻网、中国绿色时报等顶级平台展示林草资源保护成效,完成新闻外宣超过100条。二是品牌活动创新。紧扣“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环境日”等关键节点,创新开展“从红山到高黎贡”系列科普、“高黎贡白眉长臂猿影像发现20周年”等品牌活动,生动展示高黎贡山独特的生态价值和保护成果。“云南保山龙陵万株野生百合”被中国日报“绿色中国”海外社交媒体账号“脸谱”和“推特”推送。三是自然教育深化。推动自然保护区“科普大讲堂”进学校、进社区,走进多所小学和村寨,覆盖人群20000余人。与专业机构合作开展自然教育研学活动14期,吸引自然爱好者及亲子家庭深入体验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有效提升了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四是全民防火宣传:扎实开展“五进”和“敲门行动”,狠抓宣传教育的“普遍性”和“针对性”,落实“一对一”监管人员9724名,悬挂、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标语3.2万条,开通手机视频彩铃服务,覆盖用户110余万人,依法治火理念深入人心。

(四)组织保障工作情况

1. 法治建设理念引领。我局始终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牢固树立林草法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有机组成部分,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核心要义,保障林草事业健康发展。

2. 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法治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局党组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林草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制定了《保山市林草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法治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做到与林草行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

3. 决策机制完善。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局党组会议等制度,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议题预告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多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行政执法培训、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聘请法律顾问、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等法治问题。

4. 法治工作协同推进。积极按要求配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及各协调小组开展工作,认真开展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终期评估、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自检自查、“谁执法谁普法”2025年度履职评议、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召开林草行刑衔接联席会议等工作,并及时报送法治工作信息及有关材料。

(五)创新创优,林草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5年,全市林草干部职工奋勇拼搏、砥励前行,推动林草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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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1.‌强化法治建设责任担当。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林草事业发展的核心保障。通过亲自部署年度法治工作要点、督办重大执法案件、协调跨部门法治协作,确保林草资源管理、生态修复等重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2.‌健全法治建设领导机制。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及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科室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3.‌完善法治决策与监督机制。定期召开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专题研究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二)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建立“制定-备案-清理”全流程机制,确保政策体系与法治要求一致。

2.‌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坚持系统观念,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推进林草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精细化、智能化,进一步优化协同监管机制和方式,持续增强监管规范性、精准性、有效性和透明度,带动林草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促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3.‌推进“互联网+执法”信息化。全面应用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100%录入并公示。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升法治能力

1.‌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2025年开展专题学法8次,参学率100%。推行“部门负责人办公会议学法”制度,每次会议前安排相关法律法规学习。

2.‌加强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组织线上线下学法活动,执法人员年均完成法律培训60学时。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2期,参训人员200余人次,全面提升执法人员“全面知法、熟练用法”能力。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嵌入执法全过程,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同步开展法律宣讲。创新“普法+生态修复”模式,要求违法行为人参与野生动物救护、植被恢复等公益活动,增强普法实效性。

(四)加强执法监督,提高管理效能

1.‌构建全流程执法监督体系。从执法主体、程序、内容、法制审核、公开五个维度开展监督,执法规范性显著提高。

2.‌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督。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森林督查为重点,开展专项监督行动。2025年查处林草行政案件712件,罚款547.7万元,收回林草地83公顷,无一起案件被复议或诉讼。

3.‌推动执法监督智能化。应用“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实现执法数据实时上传、异常行为自动预警。与市公安局、检察院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形成执法监督闭环。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建设重视程度有待提升。基层执法监督体系仍不健全,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参差不齐。

(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需要进一步落到实处。

(三)‌法治宣传教育深度不足。普法宣传多集中于节点活动,日常渗透不够。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深化法治思想学习与转化。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月活动,确保学习覆盖全体干部职工。

(二)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牵头制定《法治建设责任清单》,明确年度重点任务,推行“法治+生态”项目,将法治要求融入生态修复、产业发展。

(三)推深做实林长制。围绕“高位引领、林长尽职、制度机制、督察考核、宣传引导”,持续推深做实林长制。

(四)加大培训教育力度。以专业培训、案卷评查、交叉检查、跟班学习、外出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市、县林草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强化法律法规学习,规范执法办案程序,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

(五)提升普法宣传实效。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