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瑞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向市水务局提出撤销保山中心城市大柱山供水工程(项目代码:2109-530500-04-01-684514)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申请。经复核,保山中心城市大柱山供水工程供水管网进行了设计调整后,新增评价河流黄沙河、黑沙河、金鸡寺河、龙王庙河、北庙水库中干渠,导致评价范围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规定,市水务局决定撤回《保山市水务局关于保山中心城市大柱山供水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决定书》(保水许可〔2024〕37号)。同时,请你公司依法依规重新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取得许可前停止作业。
保山市水务局
2025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