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27-6/20250317-00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 发布日期
  • 2025-03-17
  • 文号
  • 保水许可〔2025〕7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腾冲市甘露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保水许可〔2025〕7号

项目

名称

腾冲市甘露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

地点

项目区位于腾冲市芒棒镇郑山村

区域

评估

情况

开发区名称:无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无

水土

保持

方案

公开

情况

公示网站:水土保持公示网(https://yanshou100.com/)

起止时间: 2025年1 月 23日至 2025 年 2 月14 日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无

生产

建设

单位

名 称: 腾冲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3023G899576724

地 址:腾冲市腾越街道观音塘社区滨河小区17号 电子信箱:

法人代表姓名:李志宗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授权经办人姓名:李时春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生产

建设

单位

承诺

内容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

法人代表(签字):李志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腾冲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中心

2025年3月6日

审批

部门

许可

决定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保山市水务局

2025年3月6日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

      部门各执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