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于2025年3月17日向市水务局提出云南便民交通码头工程保山市建设工程(昌宁县)(项目代码:2212—530524—04—01—215007)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3月20日依法受理。我局组织专家对《云南便民交通码头工程保山市建设工程(昌宁县)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市水务局决定准予云南便民交通码头工程保山市建设工程(昌宁县)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
保山市水务局
2025年3月27日
(此件删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