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保水许可〔2025〕19号
项目 名称 | 110千伏板桥输变电工程 |
建设 地点 | 110千伏板桥变位于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福禄地村南侧300m,电站周边有刘加坡至瓦西县道公路以及硬化机耕道路,区域交通便利。本工程共建3回110kV线路和1回35kV线路:110千伏板老线:线路涉及行政村为板桥镇马王村;110千伏板青线:线路涉及行政村为板桥镇马王村,金鸡乡甫家村,河图镇大官庙社区;110千伏王板线:线路涉及行政村为板桥镇马王村;35千伏板金线:线路涉及行政村为板桥镇马王村,金鸡乡金鸡村、甫家村。 |
区域 评估 情况 | 开发区名称:无 |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无 | |
水土 保持 方案 公开 情况 | 公示网站:http://yanshou100.com |
起止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5日 | |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无 | |
生产 建设 单位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500713406801M | |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208号 电子信箱: | |
授权经办人姓名:庄红钦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及号码: | |
生产 建设 单位 承诺 内容 |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若涉及工程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原审批单位审批。 法人代表(签字):杨思锋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9日 |
审批 部门 许可 决定 |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保山市水务局 其他审批部门(盖章) 2025年5月9日 |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