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27-6/20261104-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 发布日期
  • 2026-11-04
  • 文号
  • 保水许可〔2026〕32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十四五新能源项目接入工程(隆阳区汶上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保水许可〔2026〕32号

项目名称

十四五新能源项目接入工程(隆阳区汶上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

建设地点

十四五新能源项目接入工程(隆阳区汶上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位于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瓦房乡、芒宽乡、杨柳乡境内。线路全长28.86km,均为架空线路,项目起于汶上光伏220kV升压站构架,迄于220kV六合升压站。

区域评估情况

开发区名称: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

无

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公示网站:水土保持公示网https://www.yanshou100.com

起止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21日

公众意见接受和处理情况:无。

生产建设单位

名称:中广核新能源(保山)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502MAK4W0B87G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办事处明强社区居民委员会8号

法人代表:普智勇 联系电话:0871-68100015

授权经办人姓名:李浩杨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及号码:

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披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

法人代表(签字):普智勇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中广核新能源(保山)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8日

审批部门许可决定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保山市水务局

其他审批部门(盖章)

2026年10月28日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