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保山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5月7日至7月31日,对腾冲市供销社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腾冲市供销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2016年至2023年综合改革政策落实及资产运营管理等情况进行
了专项审计调查。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基本情况表》数据反映,腾冲市供销社为一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内设3个职能部门,核定人员编制9人,核定车辆编制1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有人员13人,派驻社有企业兼职人员1人,实有车辆1辆。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不到位,社有企业为农服务主责主业不突出。
(二)未加强基层社改造建设,基层社无实际经营活动。
(三)未完善社有资产管理制度、推进社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不到位。
(四)未及时清理不具有发展优势,发展潜力的非主营业务和“僵尸企业”。
(五)应提未提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
(六)未完成“三降两清一扭”专项行动压降清理目标。
(七)部分基层社与乡镇合建农贸市场长期未签订协议且无收益。
(八)部分社有企业未建立资金出借和担保管理制度。
(九)部分社有资产未按规定确认出租价格。
(十)企业违规使用个人名义开设储蓄账户存储公司资金。
(十一)应收未收社有资产租赁收入251200元。
(十二)会计核算管理不规范。
(十三)腾冲市元吉农资有限责任公司内控管理缺失。
(十四)社有资产长期闲置,未实现保值增值。
(十五)未行使股东职责股权投资无收益。
(十六)签订社有资产超长期租赁合同。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要求腾冲市供销社积极整改。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创新和完善体制机制,建立上下贯通运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二是明确为农服务宗旨,加强组织建设,密切与农民联系,夯实真正的合作经济组织基础。三是理顺社企关系,积极探索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腾冲市供销社高度重视、积极整改。截至2025年8月,已全部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