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7-X/20250620-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检查
  • 发布日期
  • 2025-06-20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76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2023年度应收应付款项及结余结转资金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审计项目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保山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2月下旬起,保山市审计局对市财政局等76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2023年度应收应付款项及结余结转资金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8个单位应收账款长期挂账367116693.51元。

(二)3个单位历史遗留预付款长期挂账31823842.12元。

(三)1个单位工程项目欠款长期挂账1972908.07元。

(四)2个单位“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未清理267908999.52 元。

(五)1个单位以前年度应付项目款、租赁服务费未及时入账27372126.05元。

(六)7个单位结余结转资金未按规定上缴财政401240.34元。

(七)6个单位收取伙食费、交通费未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形成结余结转89898.31元。

二、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要求相关单位积极整改。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加强财经知识学习,提高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加强往来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加强财务核算管理,确保会计核算真实完整。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76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整改。截至2025年6月,已全部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