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7186295-8-/2020-070800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职责和依据
  • 发布日期
  • 2020-07-08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人社局保留证明事项明细表

保山市人社局保留证明事项明细表

公告清单继续实施共

 3 项

依法继续

实施0项

1

 

无

仅依据上级文件继续

实施3项

1

体检证明(健康证明)

《国务院审改办关于融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意见的函》(审改办函〔2015〕95号)、《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17〕36号)、《国家外国专家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外交部 公安部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2017〕40号)

2

家属关系证明

《国务院审改办关于融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意见的函》(审改办函〔2015〕95号)、《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17〕36号)、《国家外国专家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外交部 公安部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2017〕40号)

3

工作资历证明

《国务院审改办关于融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意见的函》(审改办函〔2015〕95号)、《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17〕36号)、《国家外国专家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外交部 公安部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2017〕40号)

不再继续实施或建议取消实施统计

公告清单取消实施的证明事项共

  92 项

序号

取消证明事项的内容

取消实施的文号

1

考核场地及设施设备证明材料

人社部发〔2019〕20号

2

管理人员、考评人员情况及资格证明材料

人社部发〔2019〕20号

3

身份证明

人社部发〔2019〕20号

4

结业证书

人社部发〔2019〕20号

5

毕业证书

人社部发〔2019〕20号

6

预备技师证书

人社部发〔2019〕20号

7

工作经历证明

人社部发〔2019〕20号

8

身份证复印件

人社部发〔2019〕20号

9

证书遗失作废的登报声明

人社部发〔2019〕20号

10

身份证件

人社部发〔2019〕20号

11

申请更正信息的证明材料

人社部发〔2019〕20号

12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证明

人社部发〔2019〕20号

13

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的证明

人社部发〔2019〕20号

14

职业资格证书

人社部发〔2019〕20号

15

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的证明

人社部发〔2019〕20号

16

设置竞赛项目依据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人社部发〔2019〕20号

17

职工身份证明

人社部发〔2019〕20号

18

护照复印件

人社部发〔2019〕20号

19

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

人社部发〔2019〕20号

20

教师资格证明

人社部发〔2019〕20号

21

高技能领军人才取得的荣誉证书

人社部发〔2019〕20号

22

认定工伤决定书

人社部发〔2019〕20号

23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

人社部发〔2019〕20号

24

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死亡证明材料

人社部发〔2019〕20号

25

用人单位意见

人社部发〔2019〕20号

26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其他确认工伤的文件

人社部发〔2019〕20号

27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第六十六条第(四)项: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人社部发〔2019〕20号

28

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需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工伤保险实缴清单

人社部发〔2019〕20号

29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伤待遇,工伤职工或近亲属需提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拒不支付证明材料 

人社部发〔2019〕20号

3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五)项: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人社部发〔2019〕20号

31

涉及第三人责任申请先行支付的:对肇事逃逸、暴力伤害等无法确定第三人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人社部发〔2019〕20号

32

涉及第三人责任申请先行支付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供的第三人不予支付的证明材料

人社部发〔2019〕20号

33

涉及第三人责任申请先行支付的: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先行支付的情况材料

人社部发〔2019〕20号

3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第七十六条第(七)项: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人社部发〔2019〕20号

35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人社部发〔2019〕20号

36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第五十五条第(二)项: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人社部发〔2019〕20号

37

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人社部发〔2019〕20号

38

机构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注册登记代码证复印件

人社部发〔2019〕20号

39

法人变更:新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及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人社部发〔2019〕20号

40

主管部门、编制人数、单位性质、经费来源变更:有关部门批复的变更文件复印件

人社部发〔2019〕20号

41

单位银行账号变更: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人社部发〔2019〕20号

42

工作调动人员:人事(组织)部门调动手续复印件

人社部发〔2019〕20号

43

辞职、解除合同人员:解除合同证明或辞职开出手续复印件

人社部发〔2019〕20号

44

判刑、失踪人员:党政处理文件复印件

人社部发〔2019〕20号

45

统筹内调入人员:人事(组织)部门正式录用的通知书、调令、任职文件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等复印件

人社部发〔2019〕20号

46

工资关系或工资审批文件复印件

人社部发〔2019〕20号

47

其他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文件复印件

人社部发〔2019〕20号

48

《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表》以外的其它相关材料

人社部发〔2019〕20号

49

学历证明

人社部发〔2019〕20号

50

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人社部发〔2019〕20号

5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人社部发〔2019〕20号

52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证书

人社部发〔2019〕20号

53

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证书

人社部发〔2019〕20号

54

备案产品EAL4+产品安全资质证书

人社部发〔2019〕20号

55

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人社部发〔2019〕20号

56

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证

人社部发〔2019〕20号

57

工作人员的学历证明

人社部发〔2019〕115号

58

失业保险缴费情况证明

人社部发〔2019〕115号

59

工作期间 ,突发疾病抢救证明

人社部发〔2019〕115号

60

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人社部发〔2019〕115号

61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和要求的其他材料

人社部发〔2019〕115号

62

工亡职工配偶未再婚证明

人社部发〔2019〕115号

63

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健在证明

人社部发〔2019〕115号

64

企业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

人社部发〔2019〕115号

65

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人社部发〔2019〕115号

66

企业信息变更证明

人社部发〔2019〕115号

67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备案证明、职工身 份证复印件

人社部发〔2019〕115号

68

社会保险登记证

人社部发〔2019〕115号

69

工会社团法人证明材料

人社部发〔2019〕115号

70

中方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文件

人社部发〔2019〕115号

71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人社部发〔2019〕115号

72

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人社部发〔2019〕115号

73

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须 提供相关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人社部发〔2019〕115号

74

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

人社部发〔2019〕115号

75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人社部发〔2019〕115号

76

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就读证明

人社部发〔2019〕115号

77

属于遭受暴力伤害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遭受暴力伤害证明和赔偿证明资料

人社部发〔2019〕115号

78

参保人员户籍关系转移证明

人社部发〔2019〕115号

79

养老金异地领取资格证明

人社部发〔2019〕115号

80

户口簿复印件

人社部发〔2019〕115号

81

出国(境)定居证明

人社部发〔2019〕115号

82

无固定收入证明

人社部发〔2019〕115号

83

职工供养的年满16周岁直系亲属就读全日制高中证明或未实行奖学金或助学金制度的职业中学证明

人社部发〔2019〕115号

84

医院出具的参保人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或 够确定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继承权的公证文书

人社部发〔2019〕115号

85

社会保险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材料

人社部发〔2019〕115号

86

离退休人员死亡证明

人社部发〔2019〕115号

87

供养直系亲属与死者关系证明

人社部发〔2019〕115号

88

死亡证明材料

人社部发〔2019〕115号

89

企业营业执照

人社部发〔2019〕115号

90

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证明

人社部发〔2019〕115号

91

职称评聘证明

人社部发〔2019〕115号

92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丢失登报声明和单位证明

人社部发〔2019〕115号

建议上级取消证明事项共

0项

序号

建议取消证明事项的内容

提出建议的文号

1

无

无

填报人: 杨聪            联系电话:2219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