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精神,根据省、市统计部门有关工作要求,保山市统计局于2024年8月至9月组织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随机抽取10家“四上”企业(云南昌宁华糖糖业有限公司、保山市优质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保山汇民商业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官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山吉喜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云南长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保山安利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强林石化有限公司、保山顺杰置业有限公司、保山长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展了抽查,抽查的主要内容为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依法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统计调查制度等情况。
经检查,未发现上述企业存在严重统计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