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号:20240002
被行政强制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保山立洳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被行政强制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杨金春 |
行政强制决定书文号:保市监强制〔2024〕2号 |
案由:涉嫌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案 |
违法的主要事实: 2024年3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破坏加油机计量芯片程序,使用不合格的燃油加油机计量产品。同日立案调查,并对涉案的加油机计量芯片采取扣押的强制措施。 |
行政强制决定的种类:扣押 |
行政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第四项 |
行政强制的期限:三十日 |
作出行政强制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