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7186295-8/20250912-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采购招标
  • 发布日期
  • 2025-09-12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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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十五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保山市“十五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保山市“十五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100000.00元。

4.采购需求:

4.1采购内容:本项目选取一家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根据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安排开展保山市“十五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编制等工作,主要包含:深入开展保山市“十四五”时期人社事业发展情况和规划执行情况评估;编制《保山市“十五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并协助采购人完成各项规划成果的汇报、审查等工作,并完成规划中期及总结评估报告,以及开展与本项目相关的咨询服务工作。

4.2项目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服务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云南省现行政策、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开展各项规划成果编制服务工作,做好与省级规划纲要的衔接,确保各项规划成果通过审查并发布实施。

4.4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拟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

4.5磋商报价要求: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需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报磋商报价总价、分项报价等信息,磋商报价须包含开展本次全部服务工作所涉及的费用,以及开展各项规划成果编制所涉及的项目前期调研考察费用、相关信息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工作费、项目实施服务费用、结合保山市实际情况进行研究和各项规划成果文件的编制服务费、人工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相关咨询服务费、项目管理费、税、费、风险等的所有费用。

4.6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5.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人的时间进度安排完成全部规划成果和相关报告编制任务,按要求协助采购人报请相关部门进行汇报、审查等工作。根据项目推进情况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交最终成果。若国家和省、市对编制完成时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或因不可抗力导致没有通过法定程序审批,服务期限顺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具有实施本项目的服务能力,不接受转包和分包(提供书面承诺)。

3.2磋商申请人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申请人将被拒绝。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15日至2025年09月19日(五个工作日)。

2.地点:请各磋商申请人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保山市“十五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的附件中自行下载。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磋商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将“《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详细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电子邮箱(bssrsjgck@126.com)或由授权代表将上述材料现场向我院递交并进行信息登记,登记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过时不予受理(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19日17时30分,现场信息登记时间为工作时间内)。

4.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同仁街26号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9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公告发布媒体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媒体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3.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专业技术服务)】,在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本企业承担的服务)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同仁街26号

联系方式:0875-2161760

2.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875-2161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