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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5-X/20240919-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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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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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2601000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参与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走在全省前列工作。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行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指导全市饲料行业、奶业健康发展和奶站标准化建设。承担保山市饲料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按规定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保山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市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和省、市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保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会同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农村劳动力的组织、培训、转移和统计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及省市实施意见,奋力推动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和谐。前三季度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60.29亿元,同比增4.4%,排全省第12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28元、排全省第5位,同比增9.20%、增速排全省第4位;完成农业投资111.94亿元,居全省第4位;向上争取资金10.78亿元,超额完成市级下达任务。预计全年实现农林牧渔总产值475.3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22元、农业投资180亿元。

1.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向市委常委会汇报粮食安全生产情况1次、专题组织学习1次,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次。认真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市、县两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均调整为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并设立党委农办日常工作机构。组织召开市委农村工作会议1次、“三农”工作季度调度会议4次、农民增收专题会议1次、乡村振兴实绩考评工作推进会1次。出台《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等文件,扎实抓好乡村振兴实绩考评,统筹推进全市各项“三农”工作发展。

2.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持稳定。全面扛牢扛实粮食安全责任,粮食生产能力有效巩固,全市完成粮食种植面积404.75万亩、同比增7.52万亩,预计实现产量151.4万吨、同比增2.42万吨,完成省级下达的任务,强化耕地流出整治,巩固“大棚房”整治成果,开展农民乱占耕地建住房、耕地撂荒等“非粮化”整治工作,预计全年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8万亩,农机作业面积809万亩,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水平达54.00%,粮食安全生产基础不断夯实。“菜篮子”责任制全面落实,全年预计实现蔬菜种植面积76.11万亩,产量110.54万吨、同比增1.59%,肉类总产45.34万吨、同比增4.27%,存栏生猪305.93万头、牛69.43万头、羊66.97万只、家禽809.86万只,出栏生猪425.57万头、牛25.82万头、羊63.61万只、家禽1364.72万只,重要农产品供给有力保障。

3.高原特色农业提质增效。围绕做好“土特产”文章,深入实施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紧盯“1+10+2”重点产业,建立“6个1”工作推进机制,推动重点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建成省级产业基地89个、市级产业基地200个,98个村镇入选全省“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目录。全市农业企业总数达5706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601户,其中国家级5户、省级88户。预计2023年底,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45亿元、同比增13.00%;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1100亿元,同比增15.00%,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2.6:1;休闲农业实现营业收入42.88亿元,同比增10.00%。规模农业经营户达3313个,其中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25个、示范家庭农场117个。保山小粒咖啡、龙陵紫皮石斛入选2023年全国“土特产”名录,“腾药”等30个企业和品牌入选2023年云南省绿色云品品牌目录、“一座保山”等6个品牌入选区域公用品牌,腾冲云岭牛养殖示范基地、保山农业大数据服务中心示范基地获2023年省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称号,保山小粒咖啡列入2023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全市新认证“三品一标”产品56个。预计全市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实现农业产值402.81亿元、全产业链产值超1000亿元。

4.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认真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全市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审批率达80.90%;完成农村卫生户厕改建13049座,农村卫生公厕改建126座;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63.08%,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52.64%;镇区垃圾设施覆盖率87.69%,村庄垃圾设施覆盖率66.93%;全年审批农村宅基地4337宗;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断完善,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5.农村改革治理有效推进。充分发挥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作用,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调度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改革事项落实情况,召开联席会议2次,每月调度改革任务推进情况,统筹推进农业农村领域23项改革台账任务、2项重点改革试点、2项督察评估事项。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强化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全市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等典型方式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行政村950个、占比100.00%,3个案例入选全省乡村治理典型案例。

6.促农增收责任扛实。全面推进农村居民增收三年行动计划,制定《保山市农村居民持续增收2023年实施方案》,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实行“月分析、季调度”工作机制,组织召开农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现场推进会、市委书记专题会,层层压实增收责任。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争取农机购置、耕地轮作休耕、耕地地力保护、实际种粮农民、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农村厕所革命、农牧民奖励等补助3.65亿元,惠及农户104.46万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市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用于产业发展4.61亿元,占衔接资金的71.12%。各类产业覆盖有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脱贫户79926户329658人,覆盖率达100.00%;1496个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带动脱贫户,覆盖率99.86%。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科、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绿色食品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环境资源科、市场信息化与对外交流合作科、科技教育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畜牧科、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种业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组织人事科。所属单位17个,分别是:

1.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2.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

3.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加挂保山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牌子);

4.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

5.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加挂保山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保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综合中心牌子);

6.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加挂保山市土壤肥料测试中心牌子);

7.保山市植保植检站(加挂保山市农药监督管理所牌子);

8.保山市种子管理站(加挂保山市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牌子);

9.保山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

10.保山市水产工作站(加挂保山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牌子);

11.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12.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

13.保山市畜牧工作站;

14.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保山市兽药饲料监测所、保山市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牌子);

15.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16.保山市保山猪研究所(加挂保山市保山猪繁育中心牌子);

17.保山市肉牛加工厂,该单位不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分别是:

1.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2.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

3.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加挂保山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牌子);

4.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

5.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加挂保山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保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综合中心牌子);

6.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加挂保山市土壤肥料测试中心牌子);

7.保山市植保植检站(加挂保山市农药监督管理所牌子);

8.保山市种子管理站(加挂保山市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牌子);

9.保山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

10.保山市水产工作站(加挂保山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牌子);

11.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12.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

13.保山市畜牧工作站;

14.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保山市兽药饲料监测所、保山市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牌子);

15.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16.保山市保山猪研究所(加挂保山市保山猪繁育中心牌子)。

纳入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6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8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8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5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8人(离休0人,退休198人)。

年末其他人员7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7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1人。

车辆编制19辆,在编实有车辆19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79750446.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398499.81元,占总收入的95.8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456547.36元,占总收入的0.5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895398.85元,占总收入的3.6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821690.08元,下降2.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384207.05元,下降3.03%;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32808.99元,增长7.7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529707.98元,增长22.3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绩效调整、上年发放的死亡抚恤本年不再继续发放,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二是经营收入增加,主要是保山市保山猪研究所本年售猪收入增加所致;三是其他收入增加,主要是本年上级下达的“三区”人才工作经费、科技特派员经费等增加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79848958.25元。其中:基本支出52299928.07元,占总支出的65.50%;项目支出27115082.91元,占总支出的33.9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433947.27元,占总支出的0.5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667721.17元,下降3.2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717830.59元,下降3.18%;项目支出减少376262.18元,下降1.37%;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减少573628.40元,下降56.9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死亡抚恤金较上年减少1306571.20元导致基本支出减少;二是中央、省级下达的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等资金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三是保山市保山猪研究所本年饲养成本减少导致经营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299928.0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061698.82元,占基本支出的93.81%,人均155258.54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38229.25元,占基本支出的6.19%,人均10247.5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115082.9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2260”优质烟叶工程补贴经费支出1000000.00元。主要用于烟草保险采购,实现保山市“2260”高端特色烟叶开1万亩,采购烟叶3万担,通过实施“2260”高端特色烟叶开发,使“2260”烟叶在云产卷烟品牌一类及以上卷烟配方中使用比例稳步提高,不断提升对云产高端、高价卷烟特色优质原料保障能力。

2.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畜牧业发展补助经费支出83070.80元。主要用于畜禽养殖培训、屠宰检查抽查等,实现畜牧业统计监测任务完成率100.00%,生鲜乳、饲料、兽药抽检任务完成率100.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89.20%,新增菌草种植面积2357.73亩,全市肉类总产量43.48万吨。

3.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打造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经费支出20680.00元。主要用于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综合产值提升,推动全市高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农业农村现代化基础,强化乡村振兴产业支撑。

4.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粮食生产经费支出119142.00元。主要用于稳定粮食面积和稳定粮食总产量,2022年全市实际完成粮食总面积稳定在397.2万亩以上,总产量149万吨,圆满完成省级下达的粮食生产底线任务目标。

5.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及统计监测经费支出47512.60元。主要用于相关人员培训,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2.26:1。

6.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支出59631.00元。主要用于完成农产品监督抽查和专项抽查821批次,市级1.5批次/千人检测3687批次,农产品省级例行监测合格率98.30%。

7.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经费支出25000.00元。主要用于相关人员培训,实现2022年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达52.01%。

8.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农民合作社与农经统计经费支出9215.00元。主要用于完成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以上示范社创建61个,其中:市级30个、省级22个、国家级9个。完成省级、国家级示范社监测,持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

9.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农业科技教育经费支出56142.00元。主要用于对辖区内相关业务工作进行检查、宣传等工作,制作宣传牌、发放相关的宣传册、宣传单;增强科技支撑,壮大专业队伍,加强培训,提高能力,2022年培训80人左右。

10.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支出25180.00元。主要用于完成农产品监督抽查任务590批次,农产品种植业专项监测219批次。

11.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市场与信息化经费支出205318.98元。主要用于培训价格监测统计人员约100人以上,完成保山市农特产品销售(签约)1200万元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8.00%以上。

12.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下半年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支出95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2022年下半年补贴发放。

13.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向上争取资金考核奖励工作经费支出124083.29元。主要用于完成市委全会、市人代会等有关农业农村经济预期目标安排,推动全市农业农村经济稳步增长。促进各项农业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14.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资金支出8898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2021年绿色食品牌企业奖补10家企业。

15.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经费支出78167.30元。主要用于调供使用强制免疫疫苗1321.01万头份(毫升),实施强制免疫畜禽2514.86万头/只,强制免疫病种免疫密度和抗体合格率分别达90.00%和70.00%以上。9个规模场实施“先打后补”工作。完成非洲猪瘟等疫病监测和采样送检8985份,兽药抽检100批。创建无疫小区2个、疫病净化场3个。采购更新储备价值20万元的应急物资,为部分乡镇兽医站、村配置疫苗冰柜47台、冷藏包455个;支持县级建设12个以上规范化动物检疫申报点;优化完善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数字动监平台;6个A类屠宰场在线监控项目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开展官方兽医培训5期220人次,规范畜禽养殖用药暨动物防疫技术培训4期513人次,组织专家进村入户培训3期288人次。

16.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省级专项(畜牧业生产发展)经费支出42608.50元。主要用于畜牧业统计监测任务,完成率100.00%;生鲜乳、饲料、兽药抽检任务完成率100.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89.20%,全市肉类总产量44.72万吨。

17.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省级专项(高于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经费支出4605.00元。主要用于完成2023年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发展考评指标,完成2023年全市茶叶、花卉、蔬菜、水果、咖啡、中药材六项产业全产业链产值统计工作。

18.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省级专项(粮食生产)经费支出36928.00元。主要用于稳定粮食面积和稳定粮食总产量,2023年全市粮食完成总面积400.9万亩,总产量150.3万吨,圆满完成省级下达的粮食生产底线指标任务。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稳定在90.00%以上,绿色防控覆盖率稳定在35.00%以上,化肥农药零增长。

19.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省级专项(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及统计监测)经费支出28219.90元。主要用于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97个,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增长率17.70%。

20.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省级专项(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省级农产品例行监测320批次,农产品例行监测样品725批次,新增“三品一标”产品65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达85.00%。

21.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省级专项(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经费支出15006.00元。主要用于举办培训2期,完成2023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达54.32%。

22.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省级专项(农民合作社与农经统计含宅基地)经费支出52849.00元。主要用于评定市级示范社,持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完成市级示范社创建22个。

23.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省级专项(农业科技教育)经费支出2376.00元。主要用于对辖区内相关业务工作进行检查、宣传等工作,发放相关的宣传册、宣传单;增强科技支撑,壮大专业队伍,加强培训,提高能力,2023年培训50人。

24.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省级专项(市场与信息化)经费支出25120.80元。主要用于组织24家左右企业参展,展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保山打造绿色食品牌成效,展示推介、销售保山特色优质农产品,扩大保山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助力保山绿色食品牌打造品和市场开拓。通过展示销售,现场销售额150万元以上,签订供销协议800万元以上,企业满意度达97.00%以上。

25.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省级专项(现代种业发展)经费支出39811.00元。主要用于开展春季、夏、秋、冬四季种子市场日常监管检查,完成种子、种畜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作7个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宣传资料500份;举办培训2期,进一步提升种业监管能力和水平,净化种业市场环境;通过日常监管、培训及服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00%。

26.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援滇专项资金——保山小粒咖啡宣传推广及保险经费支出2458088.45元。主要用于实施咖啡生豆目标价格保险,从种植收购、销售推广、品牌打造等方面全方位打造保山精品咖啡产业稳定供销机制,提升咖啡产业核心企业和广大咖农抗风险能力;组织保山优质高原特色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首届“保山小粒咖啡”文化活动月主题宣传展示、推广体验活动,上海、保山同步开展;组织“保山小粒咖啡”生豆大赛,通过生豆大赛,为咖农与经营主体搭建联结平台,通过线上在上海同步宣传,实现咖农增收的目标;组织专家学者“谈咖啡”,开展论坛、讲课等活动,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拍摄保山小粒咖啡专题宣传片1个。

27.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家庭农场补助)资金支出66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省级家庭农场培优提质试点1个,完成支持4个家庭农场能力提升。

28.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办公用房屋租赁费经费支出103463.90元。主要用于单位物业管理费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年度工作计划。

29.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保山小粒咖啡产业规划经费支出420000.00元。主要用于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保山工作要求,保山小粒咖啡产业发展规划中规划书及资料制作,委托业务费等。

30.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槟榔江保护区生态补偿项目经费支出159575.00元。主要用于按照云南省腾冲市三叉河电站工程对槟榔江黄斑褶鮡拟鱼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补偿项目实施方案开展2023年度举办培训、季度巡查检查及标识牌制作。

31.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第七届南亚博览会暨第27届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经费支出384180.00元。主要用于组织75家左右企业参展,展示“一座保山”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保山打造绿色食品牌成效,展示推介、销售保山特色优质农产品,扩大保山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助力保山绿色食品牌打造品和市场开拓。通过展示销售,现场销售额400万元以上,签订供销协议1700万元以上,企业满意度达98.00%以上。

32.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支出150000.00元。主要用于调供使用强制免疫疫苗1321.01万头份(毫升),实施强制免疫畜禽2514.86万头/只,强制免疫病种免疫密度和抗体合格率分别达90.00%和70.00%以上。9个规模场实施“先打后补”工作。完成非洲猪瘟等疫病监测和采样送检8985份,兽药抽检100批。创建无疫小区2个、疫病净化场3个。采购更新储备价值20万元的应急物资,为部分乡镇兽医站、村配置疫苗冰柜47台、冷藏包455个;支持县级建设12个以上规范化动物检疫申报点;优化完善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数字动监平台;6个A类屠宰场在线监控项目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开展官方兽医培训5期220人次,规范畜禽养殖用药暨动物防疫技术培训4期513人次,组织专家进村入户培训3期288人次。

33.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高黎贡山地区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经费支出150000.00元。主要用于举办培训11期、培训300人次,外来入侵物种状祝基本摸清,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大危害入侵物种扩鼓趋势和入侵风险得到有效通制。

34.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咖啡产业专班经费支出152268.60元。主要用于开展咖啡产业督导、考察招商、咖啡技能培训等一系列工作。

35.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绿色食品牌市级奖补资金支出2400200.00元。主要用于兑付企业绿色食品牌奖励。

36.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农业农村事业促进协调综合管理经费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市委全会、市人代会等有关农业农村经济预期目标安排,推动全市农业农村经济稳步增长。促进各项农业产业有序健康发展。每季度到五县(市、区)开展调研督促指导。

37.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农业专家服务团经费支出29280.00元。主要用于完成专家服务培训210人次,服务受训对象2820人次。通过服务,提高受益群众的种植、养殖管理水平,辐射带动广大群众生产管理水平提高,提升农产品科技含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38.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全市农业现代化和农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现场推进会议暨2023年第二季度“三农”工作调度会议经费支出696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7月3日召开全市农业现代化和农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现场推进会议暨2023年第二季度“三农”工作调度会议。

39.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支出388005.00元。主要用于完成农产品监督抽查和专项监测任务809批次,农产品定量监测任务3647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抽检监测结果系统录入率100.0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98.30%以上;未发生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发。

40.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网络运维经费支出80748.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互联网专线使用费、云视讯使用费、云0A办公使用费、电话费、工资服务软件、公务用车北斗定位维护费等支出,确保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年度工作计划。

41.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重大动物疫病省级补助经费支出127169.34元。主要用于调供使用强制免疫疫苗1321.01万头份(毫升),实施强制免疫畜禽2514.86万头/只,强制免疫病种免疫密度和抗体合格率分别达90.00%和70.00%以上。9个规模场实施“先打后补”工作。完成非洲猪瘟等疫病监测和采样送检8985份,兽药抽检100批。创建无疫小区2个、疫病净化场3个。采购更新储备价值20万元的应急物资,为部分乡镇兽医站、村配置疫苗冰柜47台、冷藏包455个;支持县级建设12个以上规范化动物检疫申报点;优化完善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数字动监平台;6个A类屠宰场在线监控项目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开展官方兽医培训5期220人次,规范畜禽养殖用药暨动物防疫技术培训4期513人次,组织专家进村入户培训3期288人次。

42.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个人所得税返还补助资金支出1909.93元。主要用于确保单位每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应缴尽缴。

43.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重大动物强制免疫疫苗赔偿补助资金支出53000.00元。主要用于调供使用强制免疫疫苗1321.01万头份(毫升),实施强制免疫畜禽2514.86万头/只,强制免疫病种免疫密度和抗体合格率分别达90.00%和70.00%以上。9个规模场实施“先打后补”工作。完成非洲猪瘟等疫病监测和采样送检8985份,兽药抽检100批。创建无疫小区2个、疫病净化场3个。采购更新储备价值20万元的应急物资,为部分乡镇兽医站、村配置疫苗冰柜47台、冷藏包455个;支持县级建设12个以上规范化动物检疫申报点;优化完善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数字动监平台;6个A类屠宰场在线监控项目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开展官方兽医培训5期220人次,规范畜禽养殖用药暨动物防疫技术培训4期513人次,组织专家进村入户培训3期288人次。

44.保山市保山猪研究所中央动物防疫补助项目支出800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消毒药品、疫苗进行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疫病净化。

45.保山市保山猪研究所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经费项目支出70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猪强制免疫、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疫病监测、净化。

46.保山市保山猪研究所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出6000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一批饲料,保障保山猪保种繁育工作延续性;完成保山猪研究所整体资产评估,为下一步单位搬迁做准备。

47.保山市保山猪研究所2022年下半年公益岗补贴经费项目支出25500.00元,主要用于公益岗3人工资发放,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8.保山市保山猪研究所2023年云南省科技计划第五批项目资金支出31112.00元,主要用于供种和开展养殖技术培训以及按约定时间到受援单位进行养殖技术指导。

49.保山市畜牧工作站2023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支出87764.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73.14%,主要用于科技人员技术指导13批次,购买意外伤害保险6人次,培训养殖户600人次。

50.保山市畜牧工作站乡村振兴科技经费支出105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主要用于开展生猪、肉牛等养殖技术培训100人次。

51.保山市畜牧工作站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经费支出5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主要用于开展技术培训3期160人次,其中培训县级畜牧科技工作机构技术人员20人,畜牧业统计定点监测村技术员140人,开展畜牧技术推广、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指导和政策宣传工作20批次及公车运行维护费。

52.保山市畜牧工作站保山畜禽养殖综合技术培训项目补助经费支出10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主要用于养殖技术资料编印12000册,开展畜禽养殖综合技术培训6期,完成20批次现场技术指导,开展牧草引种试验示范。

53.保山市畜牧工作站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及遗传资源专项资金支出121763.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76.10%,主要用于拍摄遗传资源品种影像6个,制作志书、汇编资料和档案资料,业务培训2期130人次,技术指导20批次。

54.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中央第二批动物防疫补助经费支出449952.46元:其中129999.96元用于采购全市6个A类屠宰场在线监控设备及两年网络运行费;290000.00元用于采购畜禽专用耳标,满足动物产地检疫工作需要;29952.50元用于到基层开展日常督促、指导、服务等差旅开支。

55.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经费支出37002.00元:其中15000.00元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保障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公务用车正常出行;22002.00元用于职工到基层开展日常督促、指导、服务等差旅开支。

56.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经费支出30793.00元:其中18206.00元用于补助1个基层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12587.00元用于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相关办公场所及屠宰场等重点区域标识、标牌等制作安装。

57.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支出20000.00元:其中10000.00元用于国家、省例行监测抽检样品费开支;10000.00元用于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监管抽样、监督等工作差旅费开支。

58.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其他运转动物卫生监督项目补助经费100000.00元:其中70000.00元用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5期屠宰检疫技能培训,培训官方兽医人员278人次,全面提升官方兽医队伍依法履职和检疫监管能力;30000.00元用于对全市基层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规模养殖场、屠宰厂等监管对象开展日常督促、指导、服务等差旅费开支。

59.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20000.00元。全部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确保单位公务用车运行正常,保障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正常开展。

60.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经费支出324005.30元:其中240000.00元用于补助12个基层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10000.00元用于开展上级安排的40批次兽药抽样样品费用;25800.00元用于购置3台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用国产电脑,保障数字动监工作稳步推进;13880.00元用于购买瘦肉精试纸条、动物产品检疫票证等专用材料;21222.80元开展全市屠宰检疫技能培训,提升官方兽医履职能力;13102.50元用于开展日常督促、指导、服务等差旅开支。

61.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项目调整资金支出62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检疫用电子显微镜2台,保障动物检疫工作正常开展。

62.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中央、省市三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经费支出6468916.17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248916.17元,资本性支出220000.00元。

一是完成2023年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疫苗年度采购747万头份/万毫升,强制免疫疫苗的采购为保障我市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提供了保障,为全市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动物源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保障,为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重大贡献。

二是完成散养户免疫户口册采购10.715万册,分发给各县区散养户使用。

三是完成疫苗存储专用冰柜采购47台、冷藏包455个,调配各县区乡镇兽医站使用。冷链设施配置为我市基层防疫工作储存、运输疫苗提供了有力硬件保障。

四是完成畜禽样品检测13428份,其中:非洲猪瘟监测1440份、猪瘟监测1037份、猪蓝耳病监测1037份、口蹄疫监测2944份、禽流感监测1057份、新城疫1057份、布鲁氏菌病复检88份、小反刍兽疫监测220份、牛结节性皮肤病310份、包虫病监测555份、马传贫500份、疫病净化监督检验484份、秋防检查免疫抗体检测2675份、疑难病诊断检测24份。动物疫病监测可及时发现疫病发生、流行及免疫情况和准确快速的诊断动物疫病,快速处置,降低畜禽发病率和死亡率,为动物疫病防控净化提供了科学依据;有效降低疫情风险,为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提供保障,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五是指导五县(市、区)兽医实验室开展免疫抗体检测、布病、非洲猪瘟等疫情和病原学监测41038份。

六是配合部、省两级在辖区监测采样送检及阳性样品送省复检等共计4643份。

七是指导龙陵县黄山羊核心种羊有限公司通过国家级布鲁氏菌病净化场评估,成为我省第一个通过国家级布鲁氏菌病疫病净化的种羊场。持续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鼓励种畜禽场积极申报疫病净化场建设,不断提高养殖环节生物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八是完成《2023年东河流域畜禽科学养殖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培训》《养殖规范用药技术培训》《高黎贡山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培训》《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以及生猪、肉牛、肉羊、肉鹅科学养殖技术培训和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畜禽常见疫病防控技术培训49期,累计培训各级动物防疫人员、农村实用人才、村社干部、养殖场户3735人次。各项培训对提升基层动物防疫能力和科学饲养水平奠定了基础。

63.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经费支出774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80.00元,资本性支出7160.00元。

一是完成保山市、怒江州兽药检验任务60批次,检验合格57批,合格率95.00%。饲料兽药检测为依法查处制造、销售、使用假劣饲料等提供执法依据,充分发挥畜牧业技术支撑作用,有力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和畜产品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是完成省兽药饲料检测所委托的“云南省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三季度、四季度对怒江州抽样任务20批任务。

64.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项目经费支出29946.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9946.00元。

一是完成对4家受援单位开展养殖技术、疫病防控、生物安全、疫病处置等内容的技术培训2场,培训134人次。大力提升了受援单位动物防疫能力和科学饲养水平。

二是完成对1家受援单位提供防疫消毒物资援助,为动物疫病防控及净化提供了物资保障。

三是积极推进受援单位动物疫病净化工作,2023年龙陵县黄山羊核心种羊有限责任公司已通过国家级布鲁氏菌病净化场评估,该场是我省第一个通过国家级布鲁氏菌病疫病净化的种羊场。腾冲市巴福乐槟榔江水牛良种繁育有限公司、昌宁县煌容牧业有限公司已完成省级疫病净化创建场的申报工作。

65.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单位其他收入资金重大动物强制免疫疫苗中标企业返回的赔偿项目资金支出394703.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94703.00元。

一是兑付三县一区疫苗应激反应补偿金23万元,有效增强养殖户信心、保障养殖户权益、提高防疫工作效率、维护社会稳定和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是支持施甸县兽医实验室能力提升改造5万元,有效提升我市兽医实验室整体检测水平。

三是对昌宁县、施甸县基层防疫人员开展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暨防检员实用技术培训2期,累计培训193人次。对提升基层动物防疫能力和科学饲养水平奠定了基础。

四是保障市级兽医实验室正常运转、公务用车行车保障及“春秋两防”免疫督导检查等人员出差保障。

66.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省级业务部门直拨饲料兽药检测工作补助资金支出50250.95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2000.95元,资本性支出8250.00元。

一是完成“2023年云南省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水分含量检测483批,合格465批,总合格率96.30%;

二是协助省兽药饲料检测所到腾冲开展生鲜乳收购站样品现场检测及抽样2批;

三是完成省级委托对中普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抽样29批、质量监督抽样3批,对华宇生物科技(腾冲)有限公司批文申请抽样6批。

67.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农民合作社与农经统计(含宅基地)专项资金支出48864.10元、农民合作社与农经统计(含宅基地)结转专项资金支出3169.50元,主要用于开展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工作。截止2023年11月底全市共登记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3384户。2023年以来,新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148户,列入经营异常的有159户。今年各县(市、区)共选聘了32 名辅导员,按照“谁聘任、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对聘任的辅导员要做好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认真抓好了季报、半年报和年报统计工作,加强了与统计部门、调查队的沟通合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同时认真做好统计业务培训工作。2023年度开展了1次全市农村经济统计业务培训会,培训人员35人。

68.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农经工作项目经费支出29698.00元,主要用于完成农经统计半年报、年报及年终预测报统计报表3套。2023年全市累计受理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209件,累计调处204件,调处率达97.60%。根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对保山城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与金鸡乡和河图街道农户流转土地共计12360.74亩,涉及12个社区,7017户农户,流转年限20年,一次性付租金,共计37082.223万元涉及的15份流转合同进行备案,形成一定适度规模经营、多种形式并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格局,有效促进了全市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认真做好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统计工作。截止2023年12月底,全市950个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全部实现了经营性收入达10万元以上的目标任务,其中:经营性收入10—50万元的村806个占84.80%,50—100万元的村97个占10.20%,100万元以上的村47个占全市总村数的4.90%。农民合作社与农经统计项目完成既定绩效目标,完成农经统计半年报、年报及年终预测报统计报表3套。截止2022年底,全市950个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中,经营性收入均达10万元以上,其中:10—50万元的村846个占89.10%,50—100万元的村71个占7.50%,100万元以上的村33个占全市总村数的3.40%,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呈现良好态势。

69.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办公设备购置经费支出6750.00元,主要用于购置触控一体机1台,解决单位工作需要。

70.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保山市农村能源安全检查及培训工作经费支出92425.50元。

一是开展小程序核实录入,做好安全处置。根据最新沼气隐患排查小程序数据显示,全市共有截至目前录入户用沼气为32413口,在用9997口、闲置12379口、废弃10037口;沼气工程有131座,其中在用76座、闲置40座、废弃15座。

二是强化督查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及时下发了《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农村沼气设施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技术指导的通知》等文件,督促县(市、区)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市级共开展13次农村能源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当场反馈,今年以来全市共排查出农村能源安全隐患3899个、整改2445个。

三是抓好宣传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结合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市、区两级能源站于2023年6月20日和26日分别到隆阳区蒲缥镇、瓦渡乡开展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积极创新宣传形式,通过申报,由保山市教育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关于印发保山市2023至2024学年进入中小学校市级事项清单的通知》(保教办〔2023〕10号),将农村沼气设施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列入“进校园”宣传事项。到目前共发放到目前共发放各类安全生产宣传资料2000余份。

四是抓好基层安全生产培训,提升末端执行力。今年共开展6期,分别在昌宁县勐统镇、隆阳区瓦渡乡和丙麻乡、腾冲市腾越镇、施甸县甸阳镇、龙陵县勐糯镇开展沼气安全生产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辐射基层技术人员、农户800余人次。

71.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产业领军人才培养经费支出15789.00元,主要用于企业调研差旅费、租车费。

72.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外来入侵生物调查及防治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外侵生物调查差旅费以及防除农药费、劳务费。

73.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23年云南省科技计划(省本级)第四批项目资金支出33385.00元,主要用于科技特派员技术指导差旅费、租车费、培训费。

74.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三品一标”认证监管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企业复查换证差旅费、租车费、培训费。

75.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23年保山市“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支出56661.00元,主要用于挂钩企业技术指导、专用材料补助及培训。

76.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22年保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经费支出52775.88元,主要用于2023年第一季度采样样品费、差旅费。

77.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23年保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经费支出337238.86元,主要用于全年例行监测采样样品费、实验室专用材料费、电费、租车费、培训费等。

78.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农机安全监理业务规范化建设项目经费支出99162.45元,主要用于开展农业机械安全隐患排查、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业务指导共6次120人次;制作、发放技术指导手册87050册;发送农机安全短信息提醒业务11次共140248条;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村1个;开展农机安全监理业务培训会2次。农机安全监理业务规范化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完成效率高、质量硬,为稳住农业基本盘打下了坚持的基础。

79.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农机新技术新机具引进试验示范推广项目支出99999.96元,主要用于:建设主要粮食作物机械化示范样板800亩,举办技术培训2场,培训人次100余次。示范样板平均每亩节本增效大于150元;示范样板平均每亩省工大于1个;秸秆还田样板土壤有机质提高率大于8.00%;带动全市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机械化水平逐年持续提高大于1.00%。

80.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2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项目支出2021.10元,主要用于指导五县(市、区)完成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安全、按时兑付到购机户,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率90.00%以上,降低农户购机成本10.00%至30.00%。

81.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3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支出20075.00元,主要用于建设农机化新技术示范样板400亩,举办农机化技术培训1期,培训30余人,形成咖啡生产机械化技术调研报告1份,补短板需求清单1份,研发改造技术报告1份,2023年全市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53.00%以上,其中机播率达10.00%以上,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00万元以上。

82.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2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项目支出199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玉米耕种收机械化技术示范样板150亩,开展微耕机安全操作保养技术培训,为受援村培训一批农村科技创新人才,提高农户的科技素质,提高农户微耕机的作业和维修保养技术水平,示范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

83.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3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项目支出48498.90元,主要用于建设麦类、油菜等主要作物机械化生产示范样板400亩,中药材(前胡)种植农业机械化示范样板100亩;开展农机化技术培训8期,培训农民300-400人次;开展桑园滴灌带技术试验示范推广20亩;对部分水稻育秧工厂及其微喷灌设施进行改造提升。

84.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2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项目支出5700.00元,主要用于在受援村开展农机化技术培训1场,培训人员50人次,通过开展农业机械常识、使用技能、维护保养等内容的培训,使参训农民掌握微耕机及常用农机具的维修与保养、操作规范、减低农户养护机具成本,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常识,提高农业机械的正确使用率,减少农机质量与安全事故,让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发挥出应有的最大效益。

85.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3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项目资金支出45385.00元,主要用于在受援村建设青豌豆套种试验示范20亩,开展农机化技术培训6场,培训人员260人次,通过开展农机化技术培训,使参训农民掌握小型农机具的安全操作与维护,提高当地的农机化水平。

86.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3年科技特派员(奎丽洁)项目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在受援村开展农机化技术培训2场,培训人员100人次,通过对受援村村民的微耕机培训、无人机培训,提高当地村民农机安全意识及农机化技术水平。

87.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税务局返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补助资金项目支出815.67元,主要用于购买与完成“三代”税款手续相关工作的办公耗材。

88.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度省级人才专项资金-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支持经费项目支出101995.00元,主要开展麦类种质资源收集,新品种选育、栽培技术研究,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科技培训。

89.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李国生)专项资金35843.00元,主要开展种植水稻材料,发表科技论文,制定栽培技术,培训科技人员及农户,示范推广水稻新品种新技术。

90.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60286.00元,主要开展支持乡村振兴,选派科技特派员7人。

91.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度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奖励金专项资金30000.00元,主要开展发放1人2022年度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奖励金。

92.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度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资金11285.04元,主要开展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补贴缴纳。

93.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下半年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9500.00元,主要开展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发放。

94.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度青年人才、技能名师专项资金24960.00元,主要开展发放1人青年人才特殊生活补贴及支持工作经费。

95.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专项资金93000.00元,主要开展发放6人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各类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创优,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知重才、见贤思齐的良好环境。

96.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2023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237291.00元,主要开展为援助单位提供农作物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高产栽培技术指导,开展技术培训、举办农作物种植样板,帮助农民增产增收、带动当地村民规范种植,大幅度提高农民科技素质、促进科技致富。

97.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产业创新人才项目支出(省对下)专项经费151333.30元,主要开展种质资源收集,新品种选育、栽培技术研究,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科技培训。

98.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经费59300.00元,主要开展整改修缮太保北路50号存在安全隐患的外墙体500平方米;建设会议室及培训室1个(包括购买会议桌、条桌、椅子、电子屏、电脑、投影仪、幕布等)。

99.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甜柿标准化示范园建设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开展筛选和推广优良甜柿新品种;建立高效栽培示范基地,示范推广高效栽培模式,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化肥减施增效技术;培训农村实用技术人才。

100.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茄果类蔬菜新品种选育及栽培技术创新研究集成与示范经费78850.00元,主要开展茄果类蔬菜种质资源的收集及创新开发利用,嫁接砧木新品种(株系)选育,嫁接优质种苗的培育及栽培技术创新研究集成与应用。

101.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432155.50元,主要开展蚕桑、水稻、小杂粮、马铃薯、杂交稻旱种绿色优质高效示范区建设项目;现代种业大豆新品种区域试验项目。

102.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432155.50元,主要开展蚕桑、水稻、小杂粮、马铃薯、杂交稻旱种绿色优质高效示范区建设项目;现代种业大豆新品种区域试验项目。

103.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184945.00元,主要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省级示范300亩,建设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技术示范点3个,实施玉米、大豆、油菜全生育期生长动态监测9个点(每个作物监测3个点)。

104.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197105.00元,主要开展油菜绿色高产高效示范样板创建2片;油菜新品种筛选试验和栽培试验;技术培训。

105.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非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912393.67元,主要开展大麦青稞产业技术体系;糖料产业技术体系;水稻、玉米、麦类、中药材、咖啡等农作物、经济作物新品种选育,栽培技术研究,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科技培训。

106.保山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保山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经费76198.00元,其中:差旅费9148.00元、培训费9240.00元、专用材料费38420.00元、委托业务费4900.00元、其他交通费4530.00元,资本性支出设备购置费9960.00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千亿斤增粮计划项目监管服务、推进农业农村投资项目规范化建设所需的差旅费、人员培训、购置办公设备等支出。

107.保山市水产工作站2023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支出10000.00元,其中用于开展农产品监督抽查采样任务产生的差旅费8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元。主要工作任务是配合完成好省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检、国家每年进行例行抽检。全年完成了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每季度抽检1次、10个样品,全年40个样品,抽检样品全部合格。通过项目实施,加强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了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持续开展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保障了水产品质量。

108.保山市水产工作站渔业渔政工作项目经费支出99680.00元,其中:用于开展渔业渔政工作及技术推广工作差旅费44680.00元,用于专用材料费55000.00元。主要工作内容为开展水产技术推广、试验示范、渔业渔政执法等。全年我站开展了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30次,出动执法车辆51台(次),执法人员220人(次);共检查养殖户110户,发现安全隐患37个,已经督促隐患企业整改,并把整改内容上墙公示;发放《渔业法》、《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 2020 年 1 号、2号》、《水产养殖记录本》等材料1200多份;先后开展6次渔业安全生产培训和渔业普法宣传培训活动,共培训421人次,发放法律法规、健康养殖宣传资料450份;共繁育南方裂腹鱼30万尾、怒江裂腹鱼20万尾、保山裂腹鱼10万尾、后背鲈鲤5万尾;开展稻田养鱼试验示范面积75亩,亩产鱼35公斤,亩产值1050元。基本的技术推广、渔政执法工作,为全市渔业发展提供了技术普及指导,稳定了渔业安全生产环境。

109.保山市水产工作站2023年三区科技人才项目资金支出84119.00元,其中:用于开展培训培训费73290.00元,差旅费5881.00元,其他交通费4948.00元。主要工作内容为依托水产技术推广、培训及试验示范,对养殖主体开展技术服务。全年共培训农、渔民490人次;购买专用材料(鱼饲料)规格为2.0毫米32蛋白漂浮料4吨开展示范;科技人员到挂钩点现场指导50余次。通过开展渔业科学技术及种养殖技术培训,普及了渔业科学知识、种养殖知识,提高了服务对象和农户养鱼技术、种养殖技术水平,激发了通过实施稻田养鱼、科学养鱼、健康养殖、藕田养殖等项目增收的积极性。

110.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2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支出243273.00元,项目用于在五县(市、区)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价,498个调查点(隆阳138个、施甸61个、腾冲122个、龙陵69个、昌宁108个),编制耕地质量等级报告。开展肥料效应、化肥利用率等田间试验,进行农户施肥调查,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三新”配套技术推广,以县为单位向社会公开发布肥料配方。

111.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100959.82元,项目用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示范样板,在全市五县(市、区)开展科学技术培训,实现全市化肥使用量负增长。

112.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生产保障资金支出100218.00元,项目用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举办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样板,开展土壤肥料田间试验和科学技术培训等工作。

113.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3保山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补助经费支出100000.00元,项目用于做好我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全面查明查清我市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

114.保山市植保植检站2022年科技特派员项目19192.30元,用于开展科技特派员技术服务。开展科技培训7场次,培训183人次,举办示范样板200亩,示范带动2500亩,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适用技术及绿色防控技术推广2项,中药材、茶叶、大田农作物化学农药减少8.00%,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4.00%。

115.保山市植保植检站2023年科技特派员项目19123.60元,用于开展科技特派员技术服务。开展科技培训2场次,培训80人次,举办示范样板150亩,示范带动2000亩,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适用技术及绿色防控技术推广3项,中药材、茶叶、大田农作物化学农药减少8.00%,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00%。

116.保山市植保植检站2022“三区”人才项目49892.79元,用于开展2022年度“三区”人才技术服务。一是实现了农民增产增收,服务区实现了每亩增收50-150元,服务区农产品品质提高,产品价格提升,服务区产品价格比非示范区提高5.00%,实现了产量与价格的双提升。二是生态效益大幅提高,科技服务期间,大力推广科学安全用药技术,生物、生态控制技术,服务区完成绿色防控普及率100.00%,防效86.50%,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8.00%以上,蔬菜、茶叶等经济作物危害损失率在6.60%以下,粮食作物在3.50%以下,对农业环境及农产品减少农药污染,保障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群众满意度高,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1.00%。

117.保山市植保植检站2023“三区”人才项目11880.35元,用于开展2023年度“三区”人才技术服务。一是实现了农民增产增收,服务区实现了每亩增收50-150元,服务区农产品品质提高,产品价格提升,服务区产品价格比非示范区提高5.00%,实现了产量与价格的双提升。二是生态效益大幅提高,科技服务期间,大力推广科学安全用药技术,生物、生态控制技术,服务区完成绿色防控普及率100.00%,防效87.50%,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8.00%以上,蔬菜、茶叶等经济作物危害损失率在6.60%以下,粮食作物在3.50%以下,对农业环境及农产品减少农药污染,保障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群众满意度高,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00%。

118.保山市植保植检站高效生物源绿色农药新产品开发与集成应用合作课题经费支出400.00元。用于支付工作人员试验调查差旅费。

119.保山市植保植检站其他运转—植保工作经费项目支出10506.00元。用于保障农技人员技术服务差旅费,通过收集监测数据,编制发布病虫情报11期,完成率100.00%;防控损失率低于5.00%,带动农户积极性,促进植保技术推广。

120.保山市植保植检站2022年第四批中央农业生产救灾专项资金支出70772.70元。开展红火蚁、稻水象甲、玉米和马铃薯防控面积3.2万亩;统防统治覆盖率大于43.00%,完成指标任务;完成15万元红火蚁饵剂、15万元5.00%甲维盐,用于草地贪夜蛾、红火蚁联防联控。受灾农民或防治服务组织满意度达95.00%。通过安装物理杀虫灯、在重点区域加密开展重大病虫监测,有效保持重大病虫疫情灾情监测预警能力;开展红火蚁、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防控技术培训及指导;在五县(市、区)的重点阻截区、重发区,开展红火蚁、草地贪夜蛾联防联控3万亩。

121.保山市植保植检站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229778.70元。一是在原有的7个性诱自动虫情监测点的基础上,再新建5个草地贪夜蛾性诱自动虫情监测点,构建和形成由12个自动监测点组成的自动监测网络,实现对草地贪夜蛾、粘虫等重大虫害自动监测预警。二是及时发布病虫害监测预警信息,指导病虫发生重点区域防控工作。三是整合项目,综合采用生物农药、化学农药等技术措施,开展草地贪夜蛾、粘虫综合防控技术示范3000亩、农田杂草防治示范400亩。四是开展病虫科学防治、农药合理使用、绿色防控、新药剂、外来重大病虫阻截等技术指导,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植保技术培训。五是开展新药剂试验示范、种子苗木产地和农产品调运检疫监管、农药市场监管、农药(械)使用调查等相关工作。

122.保山市植保植检站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100050.00元。做好重大病虫害的监测预警工作,充分发挥病虫监测保障功能。保持全市55个病虫监测点稳定的基础上,积极争取投入加大病虫监测自动化建设,今年在13个市级物联网自动虫情监测点的基础上再新建5个,全年累计上报草地贪夜蛾发生和防治周报50期,上报麦类、油菜等小春作物病虫周报21期,上报水稻、玉米等大春作物病虫周报16期,发布病虫预警信息和防治指导意见8期,市、县两级共发布病虫预警信息和防治指导意见49期,为全市重大病虫在防控关键时期得到有效防治发挥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123.保山市植保植检站2023年病虫害监测预警经费项目支出74390.21元。巩固全市55个监测点,对全市农作物进行监测调查,及时发布病虫情报及预警信息,对基层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124.保山市种子管理站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437162.44元,用于完成云南省种子管理站安排的农作物新品种试验31组:玉米试验12组、水稻试验12组、小麦试验3组、春马铃薯试验1组、蚕豆试验1组、油菜试验2组,其中玉米、水稻试验已全部完成,小麦、春马铃薯、蚕豆、油菜试验因农作物种植节令原因需跨年度完成,现已完成播种,待2024年5月收获;转基因抽检,覆盖制种基地90.00%以上;转基因快速检测320个样品;组织农业科技培训2次,培训120人次。

125.保山市种子管理站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管项目经费支出53367.18元,用于完成农作物种子质量春季、秋季、冬季抽查3次;种子质量抽查样品317份,其中:春季抽查293份、秋季抽查13份、冬季抽查11份;种子转基因抽查320份;检查种子生产基地245个;检查种子门店658户;种子真实性鉴定19份;开展培训1次。

126.保山市种子管理站市级救灾备荒种子仓储管理项目补助经费支出45000.00元,用于按文件保农通〔2020〕53号市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规定,完成市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3万公斤玉米种子,每公斤补助1.50元仓储管理费(储备贴息、仓储费用、转商补贴、仓储自然损耗补贴等)。

127.保山市种子管理站农业科技教育项目经费支出8040.00元,用于完成农业转基因抽检数量13个;制种基地品种覆盖率≥90.00%;组织1次转基因技术培训;培训转基因业务人员120人次。

128.保山市种子管理站现代种业发展项目经费支出98529.50元,用于完成完成5组区域试验,包括27个小麦品种、18个油菜品种、12个蚕豆品种。完成1组生产试验,包括5个小麦品种。

129.保山市种子管理站“三区”科技人才补助资金支出4458.32元,用于完成开展培训1场次,培训41人次,指导新品种引种19个。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398499.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68%。与上年相比减少2384207.05元,下降3.0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死亡抚恤金较上年减少1306571.20元导致基本支出减少;二是中央、省级下达的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等资金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44722.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主要用于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78288.30元,其中:其他发展与改革支出278288.30元;商务事务支出384180.00元,其中:招商引资支出384180.00元;组织事务支出139069.00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0280.00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08789.00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443185.00元,其中:食品安全监管支出443185.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665933.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7%。主要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131521.30元,其中: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131521.30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534412.01元,其中:其他科学技术支出534412.01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39233.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0000.00元,其中: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000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986909.12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22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9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35242.0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缴费支出440067.04元;就业补助支出55785.04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55785.04元;抚恤支出566539.20元,其中:死亡抚恤支出566539.2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153804.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58395.40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66517.77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91613.9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666918.9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8753.6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87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68712.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68712.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62736294.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12%。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支出60278206.14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9868086.57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830405.74元、事业运行支出31839088.83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1158071.46元、病虫害控制支出8017368.48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650145.74元、执法监管支出53367.18元、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支出449967.88元、行业业务管理支出76198.00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4575506.26元、农村合作经济支出660000.00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支出100000.00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458088.45元,其中: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支出2458088.45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889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889800.00元,其中: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支出889800.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0572.00元,决算为757612.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3000.00元,决算为655786.3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6.56%,完成年初预算的98.9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7572.00元,决算为101826.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44%,完成年初预算的79.8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1826.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0572.00元,支出决算为757612.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3000.00元,决算为655786.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7572.00元,决算为101826.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8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和保山市公务接待相关标准制定经费支出办法,厉行节约,严控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71224.29元,下降32.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395237.7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3695.91元,增长2.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317.50元,增长11.2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导致“三公”经费大幅下降,其中: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部分单位因下乡调研、督导次数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农业产业考察、调研规模和级别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上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主要用于保山市农业农村局部门日常工作及项目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日常工作开展、项目申报对接、工作协商洽谈、项目检查验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1088.13元,比上年减少49642.89元,下降3.65%,主要原因是因本年人员工资调整,导致在职人员的公务交通补贴减少3974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及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机构运转所需的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离退休公用等经费,其中:办公费77890.00元;水费7000.00元;邮电费4659.58元;差旅费23572.00元;维修(护)费1500.00元;公务接待费10795.00元;工会经费238400.00元;福利费1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505.25元;其他交通费用6355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0416.3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28925801.70元,其中,流动资产5423591.91元,固定资产19615300.5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248037.25元(净值),其他资产638871.97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45964.2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17870.1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469.85平方米,账面原值77127.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69项,账面原值1098673.0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52598.17元;出租房屋5284.06平方米,账面原值3927986.7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86295.7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03045.9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06422.9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96623.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71578.9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96013.67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2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