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发改委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发改委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主要是为着力做好 2017 年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省级重点项目投资基金和产业发展基金等申报工作,谋划包装一批综 合交通、重大水利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对外开放和国际 产能合作、民生和社会事业以及重点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重点项目列入国家、省专项规划盘子,争取更多国家、省政策和资金支持。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改委财务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各项目科室为成员。
(二)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 2018 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6〕26号)文件要求,确 定绩效评价项目--保山市发改委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围绕 2017 年预算制定的保山市发改委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组织各项目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 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市发改委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 2017 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保财建〔2017〕1 号)文件市发改委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安排经费 500 万元,于 2017 年 4 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 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保财预〔2017〕199 号)文件要求,市发改委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资金 500 万元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前全部执行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市级项目前期费管理办法》《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算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中:超额完成新开工项目开工率年度指标值(80%以上),实际完成 94%;在建项目超额完成年度计划投资,实际完成 135%;争取重点项目投资支撑指标值(50% 以上),实际达到 65%。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完成保障我市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增长 32%。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可统计的项目业主对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服务满意度达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市发改委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 1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预计将于 6 月 15 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1.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2.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3.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二)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1.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2.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3.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4.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