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19-0620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9-06-20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2018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新增市级储备粮利费补贴)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粮食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增加各州(市)粮食储备规模的通知》 (云粮发﹝2015﹞32 号)文件精神,2016 年新增市级储备 粮 200 万公斤。每年保管费、利息 60.8 万元。三年合计 201 万元,2017 年 61 万元,2018 年 88 万元,2019 年 52 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市级储备粮的计划,分别下达储粮计划,储粮企业积极组织粮源,经过检验和验收。市粮食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 年预算 88 万元,财政实际拨入 88 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按时拨入储粮企业。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资金管理,储粮企业做到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完成 200 万公斤稻谷储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达到三级粮食质量。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 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以完成任务。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我市粮食储备达到省粮食的要求,粮食库存合理,对粮食宏观调控,粮食安全起到有力保证。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将自评结果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按照要求在市粮食局政务信息网上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强化组织领导,统一安排部署。加强人才培养,重视团队建设。健全制度体系,确保资金安全。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