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23-032903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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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内设24个正科级机构。二级单位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内设6个正科级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职能如下: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牵头组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与国家、省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受理市级重大专项规划和县(市、区)跨区域规划的立项申请,指导和衔接县(市、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测预警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牵头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4)负责研究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参与拟订财政、土地等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牵头研究全市财经领域重大问题,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综合协调、督促落实全市财经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5)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推动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

(6)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建议,并牵头推进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保山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等国家战略的规划和政策。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保山市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拟订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牵头贯彻执行国家、省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7)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和市投资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对市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安排中央、省分配的及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项目。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审核或上报涉外重大项目。指导上报和协助管理国外贷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8)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穷”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贩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9)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计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10)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1)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12)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参与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推进社会事业的发展政策草案。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3)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权限范围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批、移民政策的审定。

(14)组织起草价格规范性文件草案,贯彻落实省级相关收费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价格和收费改革调整方案以及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参与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监督管理及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

(15)拟订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价格运行分析,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管理、价格认定监管和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16)负责按照“数字云南”发展规划部署,组织协调推进“数字保山”建设的工作落实。

(17)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保山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8)负责市级粮食、棉花、食糖等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市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19)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市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投资项目。

(20)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1)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落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协调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管理和粮食信贷、税收、财务的相关政策。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2)统一领导和管理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2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19〕70号),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编制60名。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2名:主任兼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8名:副主任7名(其中l名兼市辐射办公室主任),督查专员1名;兼职副主任1名(不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处级领导职数):副主任兼市能源局局长;科级领导职数39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6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总经济师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3名。2022年底,包括所属事业单位的编制市发展改革委本级共有编制63名,其中:行政编制60名,事业编制3名。二级单位市搬迁安置办有事业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2名(正科级),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7名(6正1副)。

3.人员情况

2022年末,保山市发展改革委实有在职人员79人(含工勤7名),编制78名,本年净减6人,其中:市发展改革委本级有职工65人(含工勤人员1名),本年净减6人,具体为:调入1人,调出2人,开除1人,退休4人。年末实有离休人员1人。二级单位市搬迁安置办2022年底实有14人(含工勤人员1名)。

(二)目标的设立情况

立足部门职能职责,2022年,市发展改革委从职责履行良好、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五个方面设置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履职绩效目标分解,面对复杂多变的发展形势以及各类风险挑战显著增加的不利局面,紧扣高质量发展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主基调,以“谋发展大局、促有效投资、育产业动能、破改革难题、优民生环境、强干部队伍”为重点,动员激励广大干部在“谋”“争”“协”“督”方面用力用劲,推动作风、效能转变提升,切实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企稳向好发展。一年来,市发展改革委深入谋划推动全市“大抓项目年”行动,全力扩大有效投资,不断增强发展后劲。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度,市发展改革委总收入为3520.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18.23万元、其他收入2.09万元;总支出352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1.25万元、项目支出1919.07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022年,市发展改革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部门实际,持续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基本实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年内,能够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部门承担的各项目标任务过程中,能够合理分配人、财、物,达到了较高效率和水平。2022年修订的《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务经费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开支范围、结算方式、票据要求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各项公务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财务管理办法规定实行统一管理、计划使用、逐级审批。在严格执行财政财纪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部门财务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支付等有关规范执行。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定期不定期分析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时发现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不足,科学客观评价项目立项决策是否正确、项目执行是否高效、项目产出是否达标、项目效果是否明显,同时促进部门绩效管理,为政府提供财政支出绩效信息,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依据,促进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更加科学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3〕2号)文件要求,为全面加强绩效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市发展改革委成立了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委主要领导担任,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二级单位负责人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委办公室。严格坚持以财政部门印发的绩效考核各项文件精神为指导,以部门整体绩效支出为内容,对各项支出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及指标内容进行客观评价,对包括基础工作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评估。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市发展改革委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

(一)投入情况分析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定情况。市发展改革委依据部门职能职责设立制定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职责履行良好、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设定的各项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2.预算配置情况。市发展改革委部门中期支出规划、年度履职目标等编制科学,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合理,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项目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部门年度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单位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基本支出及时、足额。此外,注意整合各项工作任务,合理安排,争取一次活动同时完成多项任务,严控“三公经费”,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208,84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160.00元,同比下降1.02%。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本年度完成了预算数,且在时间节点内完成了支付进度。

2.预算管理情况。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已制定相应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规定的时间、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

3.资产管理情况。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制定了相关资产管理制度,且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资产管理安全性较高。

(三)产出情况分析

1.重大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一年来,市发展改革委深入谋划推动全市“大抓项目年”行动,全力扩大有效投资,不断增强发展后劲。一是完善行动机制。牵头建立全市重大项目综合协调推进机制,组建项目用地报批协调、盘活资产资源、跨部门项目攻坚等多个工作专班,强化用地、用林、用能和资金争取筹措等资源要素保障,点对点、实打实破解“卡脖子”问题,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编制完成“大抓项目年”六个一批项目清单,实行市级领导挂钩127个清单重大项目,适时调整充实项目储备,加速形成全市重大项目接续滚动机制。二是加快项目推进。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服务追着项目跑”,深入实施项目攻坚行动,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昌宁至链子桥、弥渡至昌宁高速和G219黄草坝至龙镇桥、通威二期20万吨高纯晶硅、腾冲大型灌区等重点项目先后开工;永平至昌宁高速、施甸至勐简高速、8个光伏发电、保山坝供排水“一张网”、保山坝大型灌区等项目加快推进;大瑞铁路大保段、500千伏兰城变二期工程、腾冲智慧城市管理中心等项目建成运营。三是抓实资金争取。抢抓国家推动现代化基础设施、新增政策性开发性信贷额度和基金支持重大项目资本金、提前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机遇,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包装,全力争取各类项目资金支持。2022年,共争取到中央、省级补助资金21.7亿元;3个项目获得2.088亿元基金投放支持;53个项目列入贷款财政贴息国家支持清单,位居全省第4位,贷款额度31.05亿元;争取到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骏马奖”2000万元。四是强化运行调度。紧盯全年投资增速保8%争10%和进入全省“前8”位次目标,适时充实年度投资支撑计划盘子,主动应对投资年内前期波动和下行压力,深入开展旬监测、月调度、季分析,腿痛工程量、实物量、投资量“三量齐升”。2022年全市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135.79亿元,同比增长14%,高于省对我市下达工作目标(5%)9个百分点,分别高于全国(5.1%)8.9个、全省(7.5%)6.5个百分点,增幅排全省第5位,较去年前进了9个位次,荣获省级骏马奖4次、获得奖励资金2000万元。其中,完成产业投资430.55亿元(农林牧渔业158.94亿元、工业177.36亿元、建筑业0.61亿元、服务业93.65亿元),同比增长36.1%,占全市完成投资的37.9%;完成民间投资359.58亿元,同比增长6.9%,占全市完成投资的31.7%。

2.产业转型升级注入新动力。一年来,市发展改革委聚焦重点领域产业培育,不断夯实经济发展根基。一是优化产业布局。按照产业强省部署和安排,牵头制定全市产业强市三年行动方案,围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光伏产业、稀土产业、先进制造业、绿色能源产业、烟草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数字经济、文旅康养产业、现代物流业、出口导向型产业12个产业集群,以延链补链强链为重点实施产业强市战略。推动产业链从基础产业向高端、高质、高效方向发展,全面构建规模效应明显、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合理、市场和资源禀赋支持、创新能力强、经济效益高的现代产业体系。二是紧盯重大项目。按季度编制充实全市季度开工重大产业项目库,全市季度开工重大产业项目179个,总投资50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60.6亿元,严格落实项目调度机制,已将一、二季度集中开工的108个重点产业项目录入云南省项目综合管理一体化平台,并严格执行周调度制度,并将项目的开工入库情况按月收集后报送市委督查室进行通报。截止12月底,108个重点产业项目中,已开工108个,开工率100%;已入库98个,入库率90.7%。已开工未入库项目10个,其中:隆阳区2个、腾冲市6个、龙陵县2个。三是推动转型发展。牵头起草了全市城乡绿化美化、大通道建设、数字经济发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等系列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绿色发展、数字赋能、开放引领、固本强基工程,全面激发全市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增长潜力。稳步推进“数字保山”建设,隆基、海螺建成数字车间,云南瑞和锦程智慧物流数字化服务平台获评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通威5G智慧工厂投入使用。严格能耗强度管控,积极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巡整改,完成供排水调价方案,中心城区第三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获得1.46亿元专债支持。

3.重点领域改革实现新突破。一年来,市发展改革委纵深推进改革任务,不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接续增强经济发展的动能和活力。一是持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施行,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成果持续巩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有序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重点任务有效落实,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有序前行,29项重点经济体制改革有效实施。二是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保山能源公司增资扩股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成功引进北京能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建成投产500千伏兰城变二期工程,新增电力负荷保障能力60万千瓦。三是着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不断壮大市场主体。2023年1月底,全市实有市场主体219461户,同比增长19.33%。其中企业34065户,个体18201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379户。全市千人拥有市场主体90.27户,增速0.53%。截至2023年1月底,我市共承接、指派政务服务事项8360项,办事指南发布率100%,除涉密事项外,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率89.24%,承诺办结时限压缩比例80.18%,通过快递、网络送达“零跑动”率93.22%。

4.对外开放合作呈现新亮点。一年来,市发展改革委主动服务和融入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加快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加快建立开放合作机制,积极构建开放合作平台。一是持续加大对外开发合作。围绕物流通道畅通、“一线两园”建设、口岸通关便利等做好“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工作。申报大湄公河次区域投资框架项目6个,其中5个已通过国家发改委评审并推送至亚投行。二是持续发力稳定外资外贸。扎实做好国外贷款机构投向领域研究解读,统筹全市国外优惠贷款项目申报工作,2022年共组织申报国外优惠贷款两批次9个项目,计划总投资347.48亿元。多部门联动解决推进澳洲科思达蓝莓种植项目。三是持续推进兴边富民工程。兴边富民7个项目得到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支持,腾冲市入围云南省“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建设试点县。

5.民生保障服务迈出新步伐。一年来,市发展改革委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提升大众满意度和幸福感。是强化粮食物资储备管理。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全力保障区域粮食安全,积极谋划滇西粮食储备中心库建设,加快推进“隆阳区中国好粮油示范县”建设项目,不断健全物资储备体系。全市现有省市县三级储备粮6.26万吨、储备油628.7吨、储备物资27个品种18万件;全年共调出各级救灾物资6297件用于防灾减灾救灾和疫情防控。二是扎实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全面加强“菜篮子”重要商品、农产品等价格监测预警和市场保供,认真执行政府冻猪肉储备调节,力保物价水平不出现较大波动,2022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累计涨幅1.5%。健全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发放9月份价格临时补贴金额181.43万元,受益人数14.27万人次。大力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完成全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调整、代购电制度实施、非居民用气联动价格方案发布等工作。三是持续加大搬迁后续扶持。争取到位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19万元,申报年度省预算内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投资项目5个。争取移民搬迁安置后续扶持补助资金7664万元,发放后期扶持直补资金1561.86万元,完成市级验收后期扶持项目81个,实现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3835万元,实施以工代赈示范项目4个。四是稳步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全年争取实施中央和省预算内社会事业投资项目14个,超前谋划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公共实训基地、集中隔离点和方舱医院等8个专项32个项目,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有效提升。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征信修复百日专项行动,开设“信易贷”专栏,推行“信用积分制”免抵押借阅服务,推出共享电动单车“信易行”产品,信用惠企便民效应充分显现。编制完成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绿化美化方案,着力补齐县城功能短板,提升特色小镇品质,推动“五城共建”发展。

6.干部担当作为彰显新气象。一年来,市发展改革委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显著提升,为推动发展改革事业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一是坚定不移维护核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真功夫、实功夫,全面增强广大干部政治自觉。二是全面提升干部素质。持续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全年组织本位干部到上海交大、浙江大学等高校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班16期,培训27人次;投入沪滇协作干部培训项目资金33.6万元,开展能力提升专题培训两期81人次。用好网络教育平台,41名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云南省领导干部在线学习通过率达100%。三是持续推动作风转变。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专项行动,完成“蹲点式”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与四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回头看”。将“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争做杨善洲式的好党员好干部”主题实践和“三个工作法”融入工作全过程,认真开展助企惠民活动,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督导服务。全年办结重大民生实事项目3个,帮助群众解决困难问题86件。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2年,市发展改革委认真履行经济运行统筹服务职责,奋力推动全市经济平稳增长。一是强化预期引导。年初,向市委市政府研提年度经济增长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等预期目标建议,编制完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并通过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每季度主动会同市直相关部门研判分析,细化实化42项GDP基础指标支撑、投资分行业预期目标以及消费与财政等重点领域发展任务,适时开展全市经济跟踪监测、分析研判、预警提示,相机或定期实行调控调度。二是强化政策服务。聚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牵头起草并报请市委市政府出台实施了年度稳增长15条政策措施、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接续政策措施,全面明晰稳增长、降成本、促发展、防风险重点工作任务,深入开展助企纾困行动,全力推动经济稳健发展。三是强化督导问效。通过健全完善经济运行调度、督导服务等机制,全力推动各项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全市经济年内呈现稳中有进、整体向好的良好态势。2022年,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262.4亿元,增长5.7%,增幅虽然低于任务目标(8%)2.3个百分点,但是分别高于全国(3%)2.7个、全省(4%)1.7个百分点,增幅排全省第5位,较去年前进了9个位次。其中:第一产业293.7亿元,增长4.9%;第二产业490.1亿元,增长9.8%;第三产业478.6亿元,增长2.6%。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因市委、市政府及省发展改革委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较多,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在日常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的衔接、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预算编制方面

1.深化预算编制管理。对预算编制进行进一步的精细化管理,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包括对上年结余、本年追加,根据年度工作需要,按照年初预算编制方法,进行经费类款项三级预算编制,作为年度预算控制和执行的依据,并作为对各科室、所属单位预算管理情况的考核依据。

2.遵循预算编制口径的一贯性及可比性。预算编制坚持切合实际工作需要,尽可能减少对经费使用用途的调整,同时提高经费调整的合理性。

3.按照经费支出性质、范围和使用内容进行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划分,预算科目严格按照费用支出事项对应的科目进行归集,确实无法归集的非经常性经费支出、小额经费支出,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中规范归集,同时合理的控制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的预算范围和内容。

(二)预算执行方面

1.进一步强化和严格财务审核管理工作,做到专款专用。

2.深化预算控制层级,严格按照预算“类款项”进行经费控制,真实准确地进行财务核算,严格并努力杜绝经费科目的超支现象及核算工作的相互串户现象。

3.加强财务分析,通过全面、系统、深入的财务分析,及时发现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预警、纠偏的合规方式进行调整完善。

(三)财务核算方面

1.严格按照预算口径进行经费支出核算,确保预算口径和核算口径一致。

2.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制度进行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核算;项目支出严格按照各项目进行单独核算;经费支出严格按照收付实现制进行核算,真实、准确反映经费支出和资产负债情况。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领导,确保资金安全

委党组和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在部门预算申报、资金下达、部门预算执行及项目后期绩效评价过程中,凡属于大笔支出的事项均通过委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特别是在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高度重视资金使用合规性、合理性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合法。

(二)厉行节约,严控行政成本

市发展改革委认真组织学习国家、省、市有关财务管理和纪律的文件政策,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宣传财务审核审批规范流程,机关干部能够做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控行政成本。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