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政府食安办,市政府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市科协: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26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21〕6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云南省202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云食安办发〔2021〕13号)要求,定于2021年6月8日启动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结合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市政府食安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同步开展“保山市202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推进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落到实处。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2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俭崇信 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中华民族的未来。俭以养德、诚信为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保障食品安全更需要尚俭崇信、德法并举。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营养健康的需求不断提升,必须坚持“四个最严”,严格源头治理,严格过程监管,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既要强化市场主体诚信自律,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又要发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勤俭节约,营养膳食,倡导理性消费,遏制食品浪费,共享食品安全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宣传周主题,突出宣传“尚俭崇信”的食品安全理念。
(二)集中展示各级、各有关部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维护食品安全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树立政府权威形象。
(三)开展食物中毒防控知识宣传,做好误食有野生毒菌菇、误饮醇基燃料、食用毒性中药材、饮用自制泡酒等中毒防控和农村集体聚餐、学校食堂食源性疾病防控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生命安全意识。
(四)引导食品行业市场主体严格自律,树立风险防控意识,提升管理水平,对从业人员广泛开展诚信守法教育,营造尚德守法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五)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加强科普宣传,强化风险交流,推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树立科学消费理念,营造良好食品安全氛围。
三、活动安排
(一)市级层面。市政府食安办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研究制定《保山市202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见附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活动。
(二)县(市、区)层面。各县(市、区)政府食安办要联合同级有关部门、单位,与市级同步举行宣传周分会场活动,并参照“系列主题日”模式,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行业协(学)会,广泛开展面向广大消费者、食品从业者和媒体记者的诚信从业、知识普及等宣传教育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作为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要抓手,作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推动形成共治共享格局的重要举措。
(二)加强领导。建立各级政府食安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要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要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应急预案要求,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安全开展。
(三)增强实效。要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做好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思路手法,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要加强宣传周期间的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四)严肃纪律。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五)及时总结。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总结报告于6月20日前报市政府食安办(附活动的影像资料)。
联系人:赵直达;电话:2200779;邮箱:bsssab@126.com。
保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保山市202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
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
一、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
6月8日,在保山市隆阳区五洲国际广场举行“保山市202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由市政府食安办、隆阳区政府食安办联合主办,市、区有关部门、单位分管领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社会团体、新闻媒体代表参加。
二、食品安全宣传进企业、进校园活动
宣传周期间,组织食品安全志愿者进食品生产企业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观摩食品检测。组织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开展“小手拉大手,共筑食安梦”主题课、反食品浪费公开课等活动。
三、开展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宣传
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加强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方位、多载体开展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工作,突出农村地区重点,通过播放野生菌知识宣传片、微信推送野生菌防控知识、张贴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画、进村入户面对面宣传等,营造浓厚的集中宣传氛围。
四、系列主题日
请各单位加强与省级相关厅、局的请示报告,按省级相关厅(局)明确的时间和方式开展系列主题日活动。
(一)市教育体育局
1.深入开展2021年“师生健康 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总结《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利用互联网、广播、宣传栏、微信、微博等阵地和载体,采取师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开展寓教于学、寓教于乐的校园食品安全和健康教育活动。
2.宣传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
3.展示学校营养改善、食堂“六T”管理和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情况。
4.开展“小手拉大手,共筑食安梦”主题课、反食品浪费公开课等活动,观看野生菌中毒防控、中小学营养与健康、学校食品安全等专题宣传小视频。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组织开展食盐健康安全宣传活动。
2.组织参加《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培训,宣贯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标准,总结规范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工作。
(三)市公安局
1.集中宣传近年来公安机关“昆仑”行动中打击食品犯罪、推动源头治理的工作成效。
2.结合社区民警“五进”送平安主题宣传活动总体安排,组织开展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成果展示。
(四)市司法局
1.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宣传食品安全监管成效。
2.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治知识答题活动
(五)市农业农村局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举办咨询服务活动,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法规和监管成效。
2.开展2021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大力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推广安全用药和绿色防控技术,指导农民群众科学购买农资产品,提高农民群众中来意识和维权能力,倡导农资门店诚信经营,引导农民群众理性购买农资。
(六)市卫生健康委
1.举办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科普宣教主题日活动,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组织专题展览、健康咨询、科普讲座、互动交流等活动,宣传食品安全标准、食源性疾病防控等知识,倡导合理膳食、杜绝浪费、科学饮食、营养健康等理念。
2.开展误食有野生毒菌等中毒防控工作宣传。通过发放科普资料、专家现场咨询等方式,大力宣传健康饮食和急救等知识,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常识的认知水平。
(七)腾冲海关
1.开展“食品安全口岸行”活动,向进出口企业宣传进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向消费者宣传进口食品安全知识,增强消费者对口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信心。
2.开展“严防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有关宣传,进一步宣传进口食品监管工作,普及进口食品常识,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关注进口食品安全。
3.继续推进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宣传海关打击冻品、食糖、粮食等食品走私工作,维护国家农业产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八)市发展改革委
1.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 • 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发放科普宣传材料,组织专家咨询,开展问答互动,向消费者讲解常用粮食质量安全辨别小知识,开展现场快速检测服务等。
2.开展粮食标准、质量监管和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的相关宣传活动。
3.开展“粮食实验室开放日”活动,向公众介绍粮油食品安全保障技术,邀请公众参与互动交流,提升消费者对粮油食品安全信心。
(九)市科协
1.举办食品安全宣传主题日活动,倡导科学饮食,保障安全健康。
2.开展食品安全与健康科普系列宣传活动。
(十)市市场监管局
1.开展“净餐馆”“管集市”公众体验行动。组织公众体验“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成效,落实爱国卫生“七个专项整治”要求,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突出解决餐饮服务单位“不达标”问题,不断提升餐饮服务水平,为广大消费者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就餐环境。
2.上线“保山阳光政务”栏目,介绍食品安全监管、突出问题整治、抽检监测、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工作成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关心关切。
3.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加强食物中毒防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组织督导调研,有效防范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开展中高考和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做好消费提示。
5.组织食品检验检测公众开放日及“你点我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