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今年全市法治人社建设和普法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紧扣人社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和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强化思想引领,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
(一)着力抓实学习培训。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凝心聚魂,切实筑牢法治思想根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保山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以上率下、示范引领作用。持续组织学习和运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读本,将读本列入各基层党支部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开展学习专题交流研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牵头部门:机关党委、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责任部门:各相关科室、单位)
(二)持续做好宣传教育。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大众化传播,结合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社保扩面专项行动、劳动关系治理等行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服务对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和理论阐释,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牵头部门:政策法规科;责任部门:各相关科室、单位)
(三)切实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法治人社与其它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领导班子全年召开专题会议不少于1次,听取法治人社建设工作汇报,专题研究解决法治人社建设重大问题,部署推动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常态化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牵头部门:政策法规科;责任部门:各局属单位)
二、强化服务质效,不断提升人社依法治理水平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供给,认真贯彻落实助企纾困、稳岗扩岗、就业帮扶等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举措。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围绕工作清单加强“促进就业”“劳动权益维护”任务落实,切实解决群众“急难盼”问题,全力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实施技能人才聚集行动,围绕“技能云南”保山行动,统筹培训资金、培训资源,打造“培训+产业”“培训+就业”的一站式服务,深入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人社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牵头部门:政策法规科;责任部门:各相关科室、单位)
(五)提升人社公共服务水平。着力推进人社领域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成果运用,推进服务流程标准化、服务场所规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服务行为正规化、服务监督常态化。实施“高效办成一件事”,动态调整和落实办理个人事项和企业事项清单。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常态化开展“局长走流程”、暗访调研、企业群众评议,持续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政务服务好评率稳定在98%以上。将12345热线办理工作作为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重要抓手,更新12345热线知识库。及时交办12345转办工单,加强督促落实,确保按时答复率100%,确保不发生不合理退回工单及重办情况。(牵头部门:政策法规科;责任部门:各相关科室、单位)
(六)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并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规定开展决策后评估等工作。完善风险评估程序,提高评估论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可能产生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风险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评估率达到100%。建立健全人社政策咨询专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决策作用。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者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牵头部门: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责任部门:各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
(七)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等制定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人民政府令212号)要求,自文件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向市人民政府备案。按要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牵头部门: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责任部门:各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
三、强化执法监督,着力增强行政执法综合能力
(八)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许可裁量基准制度》《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事项不予处罚清单(2023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事项从轻、减轻处罚清单(2023版)》,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组织开展根治欠薪、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情况检查,整治非法用工、欠缴漏缴社会保险费和欺诈骗保等问题。(牵头部门:政策法规科;责任部门:就业促进科、劳动保障监察科、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市社保中心)
(九)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以提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综合素质为着力点,制定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平、廉政警示教育等方面培训。建立培训记录档案,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基础上,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证件申领考试和日常管理工作。(牵头部门:政策法规科;责任部门:各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
(十)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依法接受司法机关监督,积极参加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监督,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及时回复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行政复议建议。按要求使用全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平台报送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组织开展1次干部职工代表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牵头部门:政策法规科;责任部门:各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
四、强化矛盾源头治理,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十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企业劳动用工指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持续开展电子合同推广应用。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和相关指引指南落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劳动权益。及时公布最低工资标准,积极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持续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加强企业工资宏观指导,健全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不断提高企业职工收入水平。(牵头部门:劳动关系科)
(十二)完善调解仲裁体系。健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开展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行动,指导各地加强乡镇(街道)调解中心建设。推动在有条件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内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强化劳动人事重大争议和易发多发争议案件办理。加强仲裁办案指导,严格落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指导工作规范(试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提升办案质效。加大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处理力度。2024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75%以上,仲裁结案率达100%。(牵头部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责任部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十三)保障农民工工资。认真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强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以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项目为重点,督促农民工实名制、农民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制度的落实。健全落实欠薪问题发现、信息共享、及时处置、依法惩治等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打好行政执法、调解仲裁、刑事司法“组合拳”。认真组织开展根治欠薪联合接访活动,集中处置排查发现的欠薪问题、信访案件、平台欠薪线索,并予以妥善化解。聚焦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欠薪问题多发领域,深入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全面畅通欠薪举报投诉渠道,全面排查欠薪问题隐患,集中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确保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100%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100%以上,坚决守住“三个不发生”的工作底线。(牵头部门:劳动保障监察科。责任部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关系科、信访科)
五、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十四)抓好“八五”普法规范落实。认真落实《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工作任务,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计划,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等网络平台,针对不同对象开展个性化、菜单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抓好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落实。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牵头部门:政策法规科、组织人事科;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十五)强化人社领域政策宣传。利用举办春风行动、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开展就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深入实施社保扩面专项行动,加大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养老保险待遇调整等政策规定宣传。积极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组织开展劳动关系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定期通报欠薪典型案例。(牵头部门:政策法规科、局办公室;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十六)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全市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制定完善平安务工宣传队工作任务清单,面向执法和管理、服务对象组织开展主题普法宣传专项活动,宣传普及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等人社领域法规政策,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劳动保障权益维护的普法教育工作。(牵头部门:政策法规科;责任部门:各相关科室、单位)
(十七)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文化建设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设置法治宣传栏、法治工作站等阵地,进一步宣传法治知识,营造法治氛围。(牵头部门:政策法规科、机关党委;责任部门:各局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