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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32-1-/2021-1029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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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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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购物需谨慎避免消费陷阱

保山市市场监管局

12315投诉举报中心消费提示

——“双十一”购物需谨慎避免消费陷阱

  “双十一”期间,各种抽奖、免单活动较多,如何守住“钱袋子”、理性购物。在此,特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防范意识,谨防消费陷阱:

一、货比三家、理性消费。提前查看之前购买的记录,对比价格,做到心中有数,买一些长期跟踪考察的日常用品,或者易耗品。消费者千万不要单纯相信低价宣传而盲目跟风下单。网购时尽量选择经营规模大、信誉度较高、交易量大、诚信度好、口碑美誉度的正规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前,要对商品多搜、多查、多对比,从价格、成交记录,评价详情等多方面对卖家进行评估。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及生活观念,要依据自身实际情况,不要盲目跟从,不要在购物方面产生与他人攀比的心里。建议广大消费者朋友们合理规划、货比三家、理性消费。

二、谨防商家虚假宣传。“双十一”期间实体商家和电商平台,会使出浑身解数做各类促销活动。大家应该要量入为出,适度消费,理性消费,购物要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做


规划,不要因为低价而购买不切实际的物品,限期商品谨慎

囤货,尤其是不具备独立经济能力的,多体恤在身后默默支持我们的父母,不要过度购物。购物时尽量去线下那些承诺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挂着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牌匾的商家。这样购物就无后顾之忧了。

三、谨防预定冲动消费。面对“双十一”活动中频繁出现的定金,定金和订金有什么不同?严格地讲,订金并非法律概念。其目的在于缓解收受订金一方的资金周转短缺,从而增强其履约能力。一般情况下,交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充当货款。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应全额返还,收受订金的一方即使违约,仍应承担返还订金的义务。订金不具备定金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双方在签订商品买卖合同后,订金应及时返还或抵作价款。总的来说,预付款、订金、意向金均不属

于定金,下单前一定要仔细辨别。要注意:订金能退,定金不能退。如果付了定金那就把尾款也支付了,然后向商家申7日无理由退货即可。

四、仔细阅读相关规则。这场促销“盛宴”中,难免乱象丛生,各种促销信息良莠不齐,暗藏众多“陷阱”,大家要擦亮双眼,谨防陷进,购物时要仔细阅读商家的打折或者降价规则,要多对比,选择信誉度高的商家。商家虚构原价,暗中提价的行为涉嫌价格欺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

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遇到这些情况,消费者请保留好消费凭证和沟通记录或者购物小票,遇到纠纷向电商平台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

五、消费者主动维权。如果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话,那商家这样的规定不会获得法律支持。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退货、更换、修理的,消费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情况一,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情况二,下列商品不能退:(一)消费者定做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六、签收包裹要注意。收包裹前核实信息,接到快递电话后,认真回想最近是否有网购,拒绝来路不明的包裹。对于到付包裹接收要谨慎,如果到付件不是自己网上购买的物品,尤其是完全陌生的包裹,支付费用又超过快递费用的,要果断拒收,切莫贪便宜。解决办法:先验货再付款。提醒下独居女性尽量到楼下传达室、保安亭等人多的地方收件或


寄件。

七、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一是收货地址不必留得太详细。二是身份信息不要轻易给,对方可能佯装快递员套取信息,当接到自称快递员电话询问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卡等资料时,不提供。三是如果遇到声称自己是某快递公司,通知你有快件没取且已过期,需要拨打某个电话查询,要求输入身份证号等信息或者缴纳一定费用重新发货,一定要提高警惕。拨打快递公司官方电话或登录快递公司官网查询确认。四是网购时谨防克隆网站、钓鱼网站等,保护好个人信息。建议大家对包裹上的个人信息进行遮盖、涂抹等处理后再行丢弃,防止个人信息泄露,总之要加请防范,保护好隐私。

八、维权途径要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你的消费权益收到侵害时,可拨打12315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