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序号 | 部门 | 计划任务名称 | 检查对象 | 抽查比例/户数 | 任务时间 | 检查方式 | 制定依据 | 实施层级 | 备注 |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
保山市 | 1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招投标活动 | 对市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开展抽查。 | 招标人 | 2个2024年市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的,并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2025年11月30日前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7号) | 市、县(市、区)级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