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办发﹝2016﹞62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85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文件的通知》(保政办函﹝2016﹞47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保政办电﹝2016﹞77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保办发﹝2016﹞62号、保政办发﹝2016﹞85号、保政办函﹝2016﹞47号文件以及推进落实2016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现将工作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方面
1.全面推进权责清单公开。我局在门户网站“保山环保网”和“保山环保网微信”,公开了保山市环保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168项;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职权;公开了环境保护相关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公开了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时限等内容;公开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受理和审批结果;公开了环境违法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公开了排污许可证和危险废转移联单办理情况;公开了排污费征收工作流程及相关规定;公开了环境监督性监测相关信息。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我局围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检查事项清单,明确了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实行
“阳光执法”。下发了《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保山市污染源日常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保环发﹝2016﹞56号)和《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局自7月份开始至今共随机抽查出27家企业(第三季度8家、第四季度19家),通过检查发现保山市顺和硅业有限责任公司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构成环境违法,并予以立案查处,罚款10万元。其他企业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3.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我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环保窗口,安排了专人座席办公,主动配合做好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工作,保山市行政审批网上政务大厅办事平台与我局的业务系统相融合,实行了一站式网上服务和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编制发布了《保山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简化优化了办事流程,保障了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在“保山环保网”公开了环境污染投诉服务热线“12369”和政务查询电话“96128”,确保服务电话24小时畅通,能够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今年我局已受理投诉电话7个。
(二)围绕经济发展推进公开方面
1.加强社会经济政策公开。在“保山环保网”及微信设置“热点聚焦”、“环保信息”栏目,公开国家、省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导向,公开了“热点聚焦”89条、我市环保工作动态信息121条。
2.强化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涉及我局审批的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在“保山环保网”公开了建设项目报告书(或报告表)全本63个(含辐射类8个),建设项目审批决定书63个、环保竣工验收审批决定书50个(含辐射类26个)。
3.积极推进排污费征收公开制度。在“保山环保网”公开了收费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2012年以来我局不承担排污费征收工作,但担负着排污费稽查,排污费具体由县(市、区)环保部门负责征收。今年已公开了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开展的排污费稽查情况,共追缴排污费139359.00元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方面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85号)文件要求,由我局负责牵头大力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其公开情况如下:
1.在“保山环保网”及微信,公开了保山中心城市实时发布的环境空气监测点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值;每月公开1次保山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全文公开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件,截至12月10日公开了建设项目报告书(或报告表)全本63个(含辐射类8个)、建设项目审批决定书63个、环保竣工验收审批决定书50个(含辐射类26个);定期公开了重点监控企业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信息,截至12月10日公开监督性监测信息82家(次);公开了排污许可证办理情况,截至12月10日公开排污许可证4个、辐射安全许可证2个;公开了行政处罚决定和重点环境污染投诉案件办理情况,截至12月10日市环保局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案件7件,处罚金58.14万元,环境污染投诉案件办理情况19件。县(市、区)环保局在门网站公开了相关环境保护信息。
2.在2016年6月2日《保山日报》及“保山环保网”发布了《2015年保山市环境状况公报》。通过《2015年保山市环境状况公报》公开了保山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年自动监测结果和腾冲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公开了澜沧江干流永保桥、瓦窑河河口,怒江干流红旗桥、沙坝、石龙坪、柯街、湾甸,大盈江凉亭桥、和顺桥,槟榔江猴桥,龙川江龙江桥断面三大水系7条主要河流11个国控、省控监测断面年度监测数据;公开了腾冲市北海湖、青海湖2个湖泊年度水质监测结果;公开了保山中心城市(隆阳区)龙泉门、龙王塘和北庙水库,施甸县蒋家寨水库,腾冲市观音塘、小西下马常,龙陵县杨梅山、三台月牙坡、铁厂河,昌宁县河西水库10个主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年度监测结果。
3.下发了《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保环发﹝2016﹞25号)文件,明确了全市62户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经检查所公布的重点企业已通过企业门户网站或政务公开栏、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等不同方式公开了相关信息。
4.根据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供,在“保山卫生计生监督网”的检测结果公示栏内以“2016年直管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检测结果公示”公开市级发证二次供水55户、监测项次560项次,合格558项次,合格率99.6%。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方面
1.推进决策公开。局党组高度重视决策公开工作,已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制度。如我局人事任免;受理的重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在审批前必须有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意见和拟审批事项的公开;办理环境违法案件时,从立案到听证告知再到合法性审查,最后集体讨论决定都进行公开;今年我局实施的“数字环保”建设项目,首先对项目进行考察,然后编制实施方案并召开专家论证会,最后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2.推进执行公开。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环保法律法规、环境标准、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如在门户网站“保山环保网”主动公开了相关法律法规、环境标准、工作制度和生态市创建情况、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环境污染投诉案件办理情况等。
3.推进落实情况公开。截至12月10日,通过“保山环保网”,公开环保工作动态信息12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6条、监督性监测信息82家(次)、人事信息5条、网络舆情2件、办理领导信箱26件、在线视频4部、公报1条、通知公告16条、环境违法案件7件、环境污染投诉案件办理情况19件、建设项目环评受理信息73个、拟审批建设项目67个、建设项目审批决定63个,公开了“保山市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明细表”,公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公开了我局承办的人民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7件。同时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19件投诉案件通过《保山日报》、“保山日报网”“保山新闻网”进行了公开,其中有3件投诉案件办理情况还通过市、县(市、区)电视台播放。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与加强政策解读方面
1.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我局按照政策文件、解读方案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建立了政策解读机制,在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府文件”和“政策解读”专栏。截至12月10日,通过门户网站“保山环保网”发布了政府文件信息21条、政策解读信息2条。
2.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截至11月30日,全市共受理各类环境污染投诉案件350件,已办结350件,办结率100%。其中在微信公众号2件、网络舆情2件、“保山环保网”局长信箱收到环境投诉26件。认真办理回应了市委宣传部、公安局转办的清华湖水质污染和保山中心城区臭水河污染环境问题。
3.充分运用媒体。门户网站“保山环保网”是我局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2015年7月已按市政府办公室的要求完成改版和数字迁移工作。在“保山环保网”上设有政务信息公开、污染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网上调查、局长信箱、网上办事大厅、曝光台、在线咨询、投诉举报等专栏,政务信息索引规范、查找方便,能够下载各类文件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表格,拓宽沟通社情民意的渠道;2014年10月开通了“保山环保网微信”,加强与群众互动交流。我局还在局机关院场内设置6块、办公楼内设置4块政务信息公开栏,及时向社会公布单位工作人员信息、科室职责信息、办事指南、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干部任用、单位财务收支等情况;今年已编辑《保山环境》内部刊物2期,免费赠送省环保厅、16个州(市)环保局和全市党政机关、部分学校、社区、企业。
4.局领导带头。今年以来,局党组书记、局长和副局长接受媒体记者采访8次,在《保山环境》、《活水》等刊物发表文章10余篇,带头宣讲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市党代会、人代会等会议精神,带头宣传各项方针政策。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强化能力建设方面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保山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保环发〔2016〕27号)和《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环发〔2016〕92号)。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法规宣教信息工作)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保密审查和考核监督等工作,研究解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宣教信息科,局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法规宣教信息科负责承办政务信息公开具体事宜及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更新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提供相关政务信息公开内容。
2.完善制度,强化机制。为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依照《保山市环境保护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政务信息公开奖惩激励机制。制定了《保山市环保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保山市环保局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保山市环保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保山市环保局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保山市环保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保山市环保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保山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和备案制度》和《保山市环境保护局涉密设备管理制度》、《保山市环境保护局非涉密设备管理制度》、《保山市环境保护局互联网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保山市环保局中心机房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务公开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保证机房设备与信息的安全,对信息公开过错行为进行追究,拟公开的政务信息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依法、有序的进行。
3.夯实平台,保障畅通。“保山环保网”及微信是我局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我局今年在实施“数字环保”项目中,进一步完善了“保山环保网”的建设,并指定由法规宣教信息科穆加炼同志负责网络维护、管理、更新及信息公开的网上发布工作;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环保窗口,安排了专人座席办公;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管理环境污染投诉服务热线“12369”和政务查询电话“96128”,确保服务电话24小时畅通,能够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4.加强培训,提高能力。我局已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业务能力的基础内容之一纳入单位的培训计划、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加强与市直有关单位的沟通、交流,积极参加市政府办、省环保厅组织的各项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七)指导本系统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1.下发了《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保环发〔2016〕27号)和《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环发〔2016〕92号)文件,明确政务公开事项。同时印发了《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保环发﹝2016﹞25号)文件,明确全市62户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一是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省环保厅举办的信息化建设培训;二是各县(市、区)环保局派工作人员到我局相关科室(队)跟班学习两个星期。
3.加强业务指导,规范政务公开。我局规定相关业务科室(队)要适时对县(市、区)环保局网站政务公开内容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在深入企业检查环保工作时,对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公开环境信息的企业,要同时检查信息公开情况。
二、对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文件的通知》(保政办函﹝2016﹞47号)要求,门户网站“保山环保网”及微信是我局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今年在实施“数字环保”项目中,进一步完善了“保山环保网”的建设,针对 “保山环保网”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落实。一是完善了“政府文件”和“政策解读”专栏的设置;二是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6年以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成效明显,但与市委、市政府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二是政务公开的宣传氛围还不够浓厚;三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制度还不够完善,机制不够健全,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组织学习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定。认真清理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三)抓重点促深化。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发展”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附件: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表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14日
附件:
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表
(数据统计时间:2016年1月1日-12月15日)
单位(盖章):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及方式:李成忠,电话:0875-2191023填表时间:2016年12月14日
重点工作 | 公开事项 | 有关统计数据及情况 | 典型做法及问题概述 | 发布详细网址 | |
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方面 | 推行权责清单公开 | 公开保山市环境保护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 公开168项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 门户网站“保山环保网”首页明显有图标链接到市环保局的168项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 www.bsepb.gov.cn |
推进市场监管公开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保山市污染源日常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保环发﹝2016﹞56号)和《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 我局自7月份开始至今共随机抽查出27家(第三季度8家、第四季度19家)企业。 | 抽查情况和检查结果在“保山环保网”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开。充分体现了执法检查、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 | www.bsepb.gov.cn | |
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 公开了保山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和环保举报热线“12369”、政务信息查询电话“96128”。 | 办事指南适时进行调整公开,2016年我局已受理投诉电话7个。 | “保山环保网”首页明显标明办事指南和“12369网络举报平台“及相关电话号码,方便了群众到我局或服务大厅办事,方便了群众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投诉。 | www.bsepb.gov.cn | |
围绕经济发展推进公开方面 | 推进社会经济政策公开 | 公开国家、省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导向 | “热点聚焦”89条、我市环保工作动态信息121条。 | 在“保山环保网”首页设置“热点聚焦”、“环保信息”栏目,方便公众了解掌握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导向。 | www.bsepb.gov.cn |
强化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 依规定公开我局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 | 公开了建设项目报告书(或报告表)全本63个(含辐射类8个),建设项目审批决定书63个、环保竣工验收审批决定书50个(含辐射类26个)。 | 在“保山环保网”首页设置建设项目受理、拟审批意见、审批决定和综合公示栏目及“环境影响评价企业申报系统”。方便项目建设单位查询项目审批情况。 | www.bsepb.gov.cn | |
推进排污费征收公开 | 公开收费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以及收费情况。 | 2012年以来我局不承担排污费征收工作,但担负着排污费稽查,排污费具体由县(市、区)环保部门负责征收。2016年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开展排污费稽查,共追缴排污费139359.00元。 | 在“保山环保网”首页设置“曝光台”可查到排污费稽查情况,方便群众监督。 | www.bsepb.gov.cn | |
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方面 | 公开环境保护信息 | 公开环境保护重点领域的信息 | 公开了保山中心城市实时发布的环境空气监测点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值;每月公开1次保山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截至12月10日公开了建设项目报告书(或报告表)全本63个(含辐射类8个)、建设项目审批决定书63个、环保竣工验收审批决定书50个(含辐射类26个);定期公开了重点监控企业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信息,截至12月10日公开监督性监测信息82家(次);公开了排污许可证办理情况,截至12月10日公开排污许可证4个、辐射安全许可证2个;公开了行政处罚决定和环境污染投诉案件办理情况,截至12月10日市环保局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案件7件,处罚金58.14万元,重点环境污染投诉案件办理情况19件。公开了《2015年保山市环境状况公报》。 | 在“保山环保网”首页“曝光台”、“环境监测”、“空气质量信息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等栏目可查到公开情况。方便群众了解掌握相关环境状况。 | www.bsepb.gov.cn |
公开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单 | 依法公开重点排污单位名单 | 公开了2016年保山市重点排污单位(企业)名录,共62户企业。 | 在“保山环保网”首页设置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栏可查到,方便群众监督。 | www.bsepb.gov.cn | |
公开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 | 公开城市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检测情况 | 公开了市级发证二次供水55户、检测项次560项次,合格558项次,合格率99.6%。 | 在“保山卫生计生监督网”的检测结果公示栏内以“2016年直管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检测结果公示”可查到相关检测情况。 | www.wsjdj.baoshan.gov.cn | |
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方面 | 推进决策公开 | 公开重大决策相关制度和重大决策主要事项 | 公开了《保山市环境保护局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度》,以及我局人事任免,受理的重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环境违法案件依法查处,“数字环保”建设项目的实施等。 | 在“保山环保网”法律法规、“人事信息”、“曝光台”、“建设项目审批”等栏目可查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 www.bsepb.gov.cn |
推进执行公开 | 公开环保法律法规、环境标准、工作制度和相关政策,以及工作任务分解、监督电话等。 | 公开了法律法规53个、环境标准24个、工作制度32个,环境行政处罚案件7件,2016年的文件通知16个。监督电话875-2191005。 | 在“保山环保网”法律法规、“通知公告”等栏目可查到。方便公众了解学习或下载相关资料。 | www.bsepb.gov.cn | |
推进落实情况公开 | 公开我局主要工作落实情况的信息 | 截至12月10日,公开环保工作动态信息12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6条、监督性监测信息82家(次)、人事信息5条、网络舆情2件、办理领导信箱26件、在线视频4部、公报1条、通知公告16条、环境违法案件7件、重点环境污染投诉案件办理情况19件、建设项目环评受理信息73个、拟审批建设项目67个、建设项目审批决定63个,公开了“保山市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明细表”,公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公开了我局承办的人民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7件。 | 通过“保山环保网”设置的环保信息、财政预决算、通知公告等栏目可查到相关信息,方便公众了解掌握环保工作落实情况。 | www.bsepb.gov.cn | |
围绕扩大政务参与与加强政策解读方面 | 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 公开相关政府文件和政策解读 | 发布了相关政府文件信息21条、政策解读信息 2 条。 | 通过“保山环保网”公开信息系统目录的政策文件栏可查到,方便公众了解学习相关政策。 | www.bsepb.gov.cn |
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 公开环境污染投诉受理案件和舆情转办事项 | 截至11月30日,全市共受理各类环境污染投诉案件350件,其中在微信公众号2件、网络舆情2件、“保山环保网”局长信箱收到环境投诉26件。办理回应了市委宣传部、公安局转办的清华湖水质污染和保山中心城区臭水河污染环境问题。 | 通过“保山环保网”局长信箱、曝光台栏目可查到相关信息。 | www.bsepb.gov.cn | |
充分运用媒体 | 公开门户网站“保山环保网”及微信公众号、《保山环境》内部刊物和政务信息公开栏 | “保山环保网”及微信公众号是我局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政务信息公开栏主要公开内容事务,2016年已编辑印发《保山环境》2期。 | 通过“保山环保网”可查阅我市环保工作动态和《保山环境》。《保山环境》,主要是理论研究和信息交流。 | www.bsepb.gov.cn | |
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强化能力建设方面 |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 公开我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方案 | 制定了《保山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保环发〔2016〕27号)和《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环发〔2016〕92号)。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法规宣教信息工作)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保密审查和考核监督等工作,研究解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通过“保山环保网”可查相关文件,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 www.bsepb.gov.cn |
完善制度强化机制 | 公开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 | 制定了《保山市环境保护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以及《保山市环保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保山市环保局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保山市环保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保山市环保局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保山市环保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保山市环保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保山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和备案制度》和《保山市环境保护局涉密设备管理制度》、《保山市环境保护局非涉密设备管理制度》、《保山市环境保护局互联网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保山市环保局中心机房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 | 依照《保山市环境保护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政务信息公开奖惩激励机制。依照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务公开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保证机房设备与信息的安全,对信息公开过错行为进行追究,拟公开的政务信息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有序的进行。 | www.bsepb.gov.cn |
备注:此表重点工作和公开事项须对照保政办发〔2016〕85号文件明确的围绕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助力政府自身建设推进公开、围绕扩大政务参与与加强解读回应和增强公开实效强化能力建设共6项具体工作,逐一制表填报。材料中涉及的数据,统计时间为2016年1月1日—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