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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10836-4-10_C/2018-0105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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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18-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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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保山市全面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细则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41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48号)要求,市环保局认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与参与权,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透明度,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结合贯彻落实(保政办发﹝2017﹞41号)(保政办发﹝2017﹞48号)文件精神,印发了《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环境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保环发〔2017〕41号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计划》,调整充实了政府环境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法规宣教信息工作)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环境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保山环保网”部门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要载体的建设,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与环保业务工作一起安排布置、一起督促落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二、推进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方面

认真执行稳增长各项政策措施,2016年10月,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文件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直属事业单位保山市环境工程评价中心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费用改为由行政审批单位支付并纳入财政预算。2017年10月1日起取消了竣工环保验收行政许可,对行政审批事项通过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统一受理,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结等审批形式,提高审批效率,方便基层和企业办事。2017年涉及市环保局审批的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在“保山环保网”公开了建设项目报告书(表)全本 93 个(含辐射类5个)、拟审批建设项目93个、建设项目审批决定113个、公众参与公示2条。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项,核发排污许可证19家、辐射安全许可证3家。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方面

2017年以来,市环保局认真落实《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推进“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的实施意见》(保政发﹝2017﹞37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通知》(保政办电﹝2017﹞36号)等文件精神,积极行进“放管服”等方面的改革工作。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录入相关要求,市环保局录入行政审批事项5项,分别为辐射安全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排污许可;行政征收1项(排污费征收);行政处罚143项;内部审批1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将原权责清单中其他行政权力之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纳入到内部审批事项。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上共计录入完成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公示150 项。为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报请市政府转发了《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保政办发〔2016〕22号),将市级审批的备案项目从工业类投资2000万元以上、非工业类项目5000万元以上调整至工业类项目5000万元以上,非工业类项目1亿元以上,扩大了县(市、区)部门审批项目的自主权。市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非辐射类)下放至县(市、区)实施;市级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审批权限中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房地产、城市道路、供水设施、场馆建设等项目下放至县(市、区)实施。同时在“保山环保网”公开了全市征收排污费季度统计汇总情况,以及2018年1月1日开征排污税相关信息。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方面

在“保山环保网”“保山市环保局”微博微信及时公开国家和上级环保部门发布的环保法律法规、环境标准以及国家、省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导向;受理的重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在审批前公开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意见和拟审批事项的信息。在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化解过剩产能、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中,对过剩产能的项目严把审批关,对低碳环保、新能源和产品质量升级的项目加快审批。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方面

1.在“保山环保网”部门网站公开了保山中心城市实时发布的环境空气监测点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值;公开全市主要河流国控、省控监测断面水质监测状况月报、保山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月报、县级(1市3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季报;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件。

2.2017年6月5日在“保山环保网”部门网站发布了《2016年保山市环境状况公报》。公开了保山中心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全年自动监测结果、腾冲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公开了全市三大水系7条主要河流澜沧江干流永保桥、瓦窑河河口,怒江干流红旗桥、沙坝、石龙坪、柯街、湾甸,大盈江凉亭桥、和顺桥,槟榔江猴桥,龙川江龙江桥11个国控、省控监测断面年度监测数据;公开了腾冲市北海湖、青海湖2个湖泊年度水质监测结果;公开了保山中心城市(隆阳区)龙泉门、龙王塘和北庙水库,施甸县蒋家寨水库,腾冲市观音塘、小西下马常,龙陵县杨梅山、三台月牙坡、铁厂河,昌宁县河西水库10个主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年度监测结果。

3.在“保山环保网”部门网站公开了2017年保山市重点排污单位(企业)名录,明确了全市42户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4.在“保山环保网”部门网站公开了市环保局和直属事业单位财政年度预、决算信息,以及开展扶贫脱贫工作相关信息;公开了环境污染投诉服务热线“12369”和政务查询电话“96128”,确保服务电话24小时畅通。

5.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要求,完成了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将涉及环境保护领域的空气环境、水质环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企业排污费征收、行政处罚、挂牌督办和行政执法、国控监督性监测、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等9方面的信息全部同步推送到“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给予公开。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方面

加强对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督促县(市、区)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问题的整改,依法调查处理环境污染投诉案件,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案件,及时公开随机抽查、检查企业名单,公开环境应急预案和重点排污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情况,防范遏制了重特大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2017年全市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1.在“保山新闻网”、《保山日报》和保山电视台主流媒体公开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情况。即:电视播出相关视频19 条(次)、《保山日报》发布信息12篇(条)、“保山新闻网”发布信息43 条。

2.在“保山环保网”公开市级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案件14件、随机抽查检查企业32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9家和全市环境污染投诉及办理汇总情况。

3.按要求做好双公示工作,向市发改委、市工商局提供了涉企社会公示相关信息。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方面

1.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在公文审批程序中增加了公文属性审查环节,特别是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起草部门对公开属性提出了明确建议。二是建立了会议办理程序,对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严格按程序报批,并在市广播电视、保山日报和保山新闻网等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对系统内部召开的会议在“保山环保网”公开会议情况。三是进一步完善《保山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和备案制度》,适时编制主动公开目录,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四是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2017年在“保山环保网”主动公开了环保工作动态信息132条、通知公告65条、在线视频9部、财政预决算信息12条、人事信息4条、规划计划7条(本、总结)、政府采购2条、党建廉政7条,监督性监测信息110家(次)、行政处罚与责令改正19件、大气环境17条、饮用水及主要河流水质监测27条。公开了2017年排污费征收入库、减免及缓缴情况和拒不执行处罚决定情况,2017年度重点减排项目43个、重点排污单位(企业)42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3家、重点行业全面达标排放评估结果13家、危险废物转移备案35家。五是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17年8月29日~9月12日省委省政府第4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保山开展督察工作期间,围绕投诉案件查处和环境治理等群众关切的信息,指导县(市、区)环保局和园区环保分局,结合基层实际公开相关信息。

2.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一是在“保山环保网”设置了“政策解读”栏目,加强重要环境保护政策的宣传解读;对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按照“三同步”要求开展了政策解读。2017年在“保山环保网”转载“政策解读”信息17条、发布3条。二是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对市委外宣办转办的3件舆情信息高度重视并及时回应;对“保山环保网”领导信箱受理承办的60件信息及时按信访程序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回复到领导信箱信件里;对“保山市环保局”微信受理的8件、微博关注的1件环境污染问题及时进行回应,并将处理情况通过微信、微博反馈给网民。建立了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评估机制,做好研判处置工作。

3.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运维。“保山环保网”部门网站是市环保局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2015年7月已按市政府办公室的要求完成改版和数字迁移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管理维护,确保运行正常,相关信息内容及时添加。设有政务信息公开、污染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网上调查、局长信箱、网上办事大厅、曝光台、在线咨询、投诉举报等栏目,政务信息索引规范、查找方便,能够下载各类文件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表格,拓宽沟通社情民意的渠道。2014年10月开通了“保山环保网微信”,2017年10月开通完善“保山市环保局”微博微信,加强与群众互动交流。在局机关院场内设置6块、办公楼内设置4块政务信息公开栏,及时向社会公布单位工作人员信息、科室职责信息、办事指南、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干部任用、单位财务收支等情况。2017年已编辑《保山环境》内部刊物2期,免费赠送省环保厅、16个州(市)环保局和全市党政机关、部分学校、社区、企业。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环保窗口,安排了专人座席办公;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管理环境污染投诉服务热线“12369”和政务查询电话“96128”,确保服务电话24小时畅通,能够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4.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统筹指导。成立了政府环境信息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并将政务公开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了工作机制,制定了《保山市环保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保山市环保局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保山市环保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保山市环保局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保山市环保局依法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保山市环保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保山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和备案制度》和《保山市环境保护局涉密设备管理制度》《保山市环境保护局非涉密设备管理制度》《保山市环境保护局互联网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保山市环保局中心机房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

5.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保山市环保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要求,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2017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4件,承办情况已在“保山环保网”进行公开。

(七)指导本地本系统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1.下发了《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环境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保环发〔2017〕41号 ),明确公开事项。

2.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了省环保厅举办的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2017年3月市环保局聘请省级专家,组织全市环评审批人员及驻保环评、验收单位开展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企业申报系统与登记表备案管理系统的培训,印发制作了市级系统使用指南。通过培训不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3.在深入企业检查环保工作时,对列入公开环境信息的42家重点排污单位(企业)企业,要同时检查信息公开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7年以来,市环保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成效明显,但与市委、市政府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二是存在少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完整性不够。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组织学习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定。认真清理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使政务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