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10836-4-10_C/2018-0105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8-01-05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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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以来,保山市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环保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164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了相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2017年市环保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了政府环境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法规宣教信息工作)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为确保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按时、全面公开和回复申请人,各科室(队)明确了1名工作人员负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承办工作,法规宣教信息科明确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交办、回复等工作。全局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建章立制,规范程序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先后制定了《保山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保山市环保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保山市环保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保山市环保局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保山市环保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保山市环保局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发布、申请受理等方面的工作职责。一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在“保山环保网”部门网站设置依申请公开栏,设置公开流程、在线受理、表格下载、结果查询等事项。同时明确法规宣教信息科专人负责“保山环保网”依申请公开栏目的查旬和答复。二是建立依申请公开统一回复机制,对依申请公开进行细化分解,对各科室、直属单位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或提供的,当场处理;不能当场答复或提供的,通过填写《依申请公开信息登记表》,由相关科室和单位承办后在15个工作日内统一由法规宣教信息科予以答复。

三、承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市环保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4件,其中“保山环保网”收到3件(1.香港城市大学王宇豪同志申请公开保山市2016年环境状况公报相关资料;2.云南师范大学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钟凯华同志申请公开“保山市及其下辖的各区县2015年和2016年的工业废气、烟粉尘、工业废水、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总量,工业废水重复利用率、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工业固本废弃物处置率”; 3.施甸县酒房乡人民政府乔治山同志申请公开酒房乡森林防火专业扑火营房建设项目审批情况)。邮寄纸质1件(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协会申请公开保山海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保山海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项目>2016年第3季度~2017年第1季度环保部门烟气、废水、飞灰监督性检测数据)。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情况

市环保局受理的4件依申请公开信息,已按时限进行了答复及公开相关信息,并在“保山环保网”依申请公开栏目中进行了公开。

四、存在不足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存在不足

一是公开信息的分类缺乏操作性,“公开”和“保密”在具体实践中难以界定。如环境监测数据等哪些属于“保密”难以界定。二是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制度不够完善。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程序,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处理和答复等环节的运行。二是逐步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管理和审核工作,确保能够按规定及时作出答复。

总之,保山市环保局将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要求,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为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作出新的贡献。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