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10836-4-/2021-1208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0-04-15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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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开展普法工作的计划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开展普法工作的计划

 

机关各科(室、队),直属各单位: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七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按照法治保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保山市司法局保山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保普办〔2020〕1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2020年普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契机,以全面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为目的,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提高监管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的守法用法意识,为我市高质量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做好本单位学法用法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利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职工学习例会、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学习平台,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我局普法的首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领会和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增强全局干部职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并自觉运用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思想、新要求指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 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发挥学法、用法示范带头作用,主动适应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将学法制度作为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意识和能力的重要手段。

3. 推进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充分利用在线学法,网上考试等平台和专题法律知识培训,深入学习《宪法》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

4. 强化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坚持将普法与反腐倡廉教育相结合,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作风教育相结合,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使维护国家安全的观念深入人心。

(二)开展好向社会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1.做好行政相对人普法宣传工作。采取举办培训班以及在开展建设项目审批,行政执法检查和信访调查处理等工作过程中,广泛宣传《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行政相对人的知法守法意识。

2. 持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以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12·4”国家宪法日和科技活动周等重要节日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意识。

3. 加强自媒体普法宣传。在“保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设置法律法规栏目,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推送至栏目中,保障学习和下载;在“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微博微信平台转载生态环境案例和法律法规知识。

4. 深入开展法治扶贫助力决战脱贫攻坚活动。充分发挥我局驻挂钩帮扶村(隆阳区水寨乡新路村)工作队员和结对帮扶干部的作用,积极向挂钩帮扶村的群众大力宣传涉及土地承包、移民搬迁、婚姻家庭、财产纠纷、赡养继承、教育医疗、保护妇女儿童等法律法规。

(三)做好“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工作,科学谋划“八五”普法规划。对照“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和整改提升工作,形成总结报市普法办。结合实际,提前谋划我局“八五”普法规划。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根据人员变动,调整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法规宣教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为各科(室、队)、直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宣教科,负责日常工作。

(二)落实任务,扎实推进。各科(室、队)、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日常学法、岗位学法、运用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方法,组织开展法治讲座等活动,确保年度学法不少于40学时,有效提升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转化为依法办事的能力。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