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10836-4/20251204-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职责和依据
  • 发布日期
  • 2025-12-04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保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六版)
序号部门抽查项目事项类别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检查主体检查依据适用区域备注
42市生态环境局(5类5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防治设施、自动监控系统等建设运行和维护、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一般检查事项企业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条;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第二十三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9号)第四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第六条;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
《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4年11月1日实施)
普遍适用
43市生态环境局(5类5项)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从事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等活动单位的检查一般检查事项企业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环境执法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第二十六条普遍适用
44市生态环境局(5类5项)化学品进口生
产等活动的检
对新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使用活动,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的监督检查一般检查事项企业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2号)第四十三条;
《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第八条
普遍适用
45市生态环境局(5类5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畜禽规模养殖等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一般检查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及民营主体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普遍适用
46市生态环境局(5类5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落实情况的检查建设项目“三同时”进行检查一般检查事项企业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八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普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