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要求,保山市生态环境局于9月14日对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进行抽查检查,现将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检查计划名称 | 抽取对象名称 | 企业注册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检查机关 | 抽查事项 | 检查方式 | 抽查结果 |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 125330015662280392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 | 现场检查 | 未及时更新检验检测方法,资质证书中降尘的方法,环境空气 降尘的测定 重量法(GB/T15265-94)已经被环境空气 降尘的测定 重量法(HJ1221-2021)取代;资质证书中总悬浮颗粒物的方法,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432—1995)及修改单已经被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1263—2022)取代。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