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10836-4-/2019-0723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空气环境
  • 发布日期
  • 2019-07-23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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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2019年上半年保山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

2019年上半年,5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分别为:保山中心城区97.8%、施甸县100%、腾冲市100%、龙陵县98.9%、昌宁县99.4%,其中:保山中心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26.4%和23.3%,均达到或优于国家、省考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