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惠江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6年5月20日向我部门提出了昌宁县珠街乡生猪小型定点屠宰点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5号)的规定,同意该入河排污口设置,有关决定详见附件。
附件:昌宁县珠街乡生猪小型定点屠宰点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决定表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