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实施 主体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配合,各州(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为责任单位 | 公示 日期 | 2026年5月 26日至6月9日 |
整改任务 概述 | 云南省24个明确了污水集中收集率目标的重点城市中,2020年有18个污水集中收集率低于50%,蒙自、临沧、香格里拉、泸水、宣威等5个城市不足20%,泸水市仅9.9%。 | ||
整改情况 | 1.中心城区完成地下管线综合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对排水系统进行综合评估。实施56条市政道路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目前已完成道路管网敷设47.1公里,安装检查井2337座,完成错接点改造1101个;227个城中村及老旧小区板块实施污水管网提升工程,累计铺设管网173公里;推进居民小区污水管网改造,实施保山中心城市居民小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累计完工63个居民小区雨污分类改造。易畴河、吴安屯河等7条河流河控源截污工程已全部完工,合计完成河道淤泥清掏4.08万立方米,完成截污管敷设10272米,完成雨污水管网混错接改造35处,预留污水接入井228座,截取生活污水直排口703个。目前核算收集率70.09%。 2.腾冲市完成污水提质增效管网普查检测工作,普查总长度296.04公里,排查出的384个错混接点、1036个功能性缺陷点、2354个结构性缺陷点及22处河水倒灌点均已完成整改,同步建立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新建城市截污干管3.62公里;新建市政污水管48.65公里,改造4.98公里,新建小区到户支管45.68公里,11月污水处理厂进水BOD5平均浓度62毫克/升,核算收集率达到31.02%。 | ||
自查自验和验收情况 | 保山市严格按照国家、省级有关验收依据和标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整改任务(序号50-27)开展自查自验,于2025年11月26日通过市级自查自验,省级于2026年5月11日同意销号。 | ||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人及电话:马 君 0875-2191018 电子邮箱:37161712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