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受理了隆阳区清运废机油收购站关于注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同意注销隆阳区清运废机油收购站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将注销信息公告如下:
单位名称:隆阳区清运废机油收购站
许可证编号:5305020005
有效期:2022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0日
经营设施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马王村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900-214-08)
核准经营规模:1500吨/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隆阳区清运废机油收购站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5305020005)作废。
特此公告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