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10836-4-/2020-1012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10-09
  • 文号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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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环境监测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站成立于1978年,是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行政上隶属于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 ,承担污染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及仲裁监测,编制生态环境监测报告,开展预警预报,承担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组织开展辐射环境监测,收贮废弃放射源(物),参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开展辐射安全检查。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2019年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教育活动,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和理论素质,加强了做好环境监测工作的决心和信心,极大地调动了全站职工的工作热情,为促进全站工作再上新台阶营造了更加良好的局面。

2.按照工作计划,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环境监测工作。按照《2019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2019年保山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要求,环境质量监测工作进展顺利。如期编制了《云南省保山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18)。

(1)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一是饮用水。组织完成了保山中心城市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龙王塘、龙泉门、北庙水库)每月一次优选有机23项的分析;8个县级和县级备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个季度一次的优选有机23项的分析;按国家的要求完成了2019年度保山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年一次109项全项分析任务。二是地表水。认真完成每月一次对怒江红旗桥国控断面的监测;认真完成了每月一次的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采测分离监测分析工作;3月份完成了对枯柯河4个断面(沙坝、石龙坪、柯街、湾甸)底泥监测工作;三是降尘和降水。完成了保山中心城区降尘和硫酸盐化速率每月一次的监测;每次降水都按规范进行采样分析。

(2)比对监测。一是对完成了对县级监测站每年一次的抽查性实验室间比对监测。二是对腾冲市、昌宁县、施甸县、龙陵县环境监测站进行了省重点排污企业同步比对监测。三是配合省中心站对我站进行了省重点排污企业废气同步比对监测。四是对怒江红旗桥水质自动站进行每月1次的比对监测,共12项次。五是对保山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4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的在线监测设备进行了比对监测。

(3)监督性监测。一是完成保山市市级医院(保山市人民医院、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和保山市妇幼保健院)每年一次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二是完成1家省重点排污企业监督性监测。

(4)其他监测。一是完成了保山学院监测点每周1-2次的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NMHC)的采样工作。二是完成了每月一次的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大气气溶胶采样工作。三是完成了施甸县太平镇夜醉美KTV噪声污染监测。

3.继续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和站内《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质量控制保证工作,强化日常监督,实现质量管理覆盖监测全过程。

(1)加强人员培训,强化人员质量意识,提高人员业务水平。我站监测人员积极参加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监测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共18次。

(2)严格开展监测质量控制工作,有效保证监测质量。一是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方法标准变更一项,扩新方法一项。二是按照《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相应方法标准要求做好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三是积极参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的“2019年国家环境监测网实验室能力考核”第一轮、第二轮和第四轮的考核项目工作。第一轮土壤中铬的考核结果为满意;第二轮水中化学需氧量和石油类考核结果均为满意;第四轮固体废物中铅的测定,考核结果为不满意,针对不满意项目,我站及时查找原因,立即采取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正在进行认真整改中。四是参加了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的2019年度环境监测能力验证水质中总氮的考核,考核结果为满意。

(3)强化仪器设备(标准物质)管理,做好相关仪器设备的校准和检定工作。2019年完成了83台仪器设备的强制检定/校准,对13台仪器设备进行了自校。对使用频繁的21台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进行了期间核查,认真做好仪器设备使用维护记录,确保所有在用仪器性能正常。并认真做好标准物质的采购、验收、管理工作。

(4)持续改进,促使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我站认真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工作,对不符合项和需要整改内容进行了有效纠正和整改,并进一步完善本站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我站今年对五县(市、区)环境监测站开展了质量核查,五家环境监测站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基本正常。

4.完成各项专项工作。对保山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进行了2019年第四季度的监督检查;完成了保山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市级外审,编制完成并按时上报了《保山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筛查结果初步纠偏报告》;完成了保山中心城市黑臭水体专项督查调查工作。完成监测数据审核上报工作。

5.持续加强对县区监测站建设和业务技术指导,促进县区站业务能力水平提升。

6.对怒江红旗桥(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进行运行维护管理,确保水质自动站正常运行。

7.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按扶贫工作要求,我站2019年派出2名年轻干部参加驻村扶贫工作,并拨付两万元扶贫专项资金。

8.时刻做好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的准备工作,并参与了保山市政府组织应急演练。

9.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并圆满完成了保山市第一届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组织保山代表队参加了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0人。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保山市环境监测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8064243.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64243.2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2019年决算收入总额8064243.22元,2018年收入数为5041625.36元,增加3022617.64元,增长60%,增加原因:1.在职和离休人员工资调整变动引起的人员经费增加导致本年收入数增加; 2.上级部门下拨安排的专项监测工作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6031387.01元。其中:基本支出4945426.02元,占总支出的82%;项目支出1085960.99元,占总支出的1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2019年决算支出总额6031387.01元,2018年支出数为4479436.21元,增加1551950.80元,增长35%,主要原因1.在职和离休人员工资调整变动引起的人员经费增加导致本年支出数增加; 2.上级部门安排的专项监测工作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45426.0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04063.92元,增长22%,主要原因原因:在职和离休人员工资调整变动引起的人员经费增加导致本年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2019年本站一退休职工去世,发放抚恤费204850元,导致本年个人家庭补助支出比上年增加。

各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其中:基本工资占基本支出的25%、津贴补贴占基本支出的14%,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占基本支出的18%,绩效工资占基本支出的31%。

2.商品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其中:办公费占基本支出的1%,劳务费占基本支出的1%,工会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占基本支出的2%。

3.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其中:离休费占基本支出的2%、抚恤费占基本支出的4%,生活补助、奖励金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本站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85960.9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1281.38元,增长44%,主要原因项目监测工作增加,开支增加。

开展工作情况:较好的组织完成了保山中心城市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龙王塘、龙泉门、北庙水库)每月一次优选有机23项的分析;8个县级和县级备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个季度一次的优选有机23项的分析;完成了2019年度保山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年一次109项全项分析任务;每月一次对怒江红旗桥国控断面的监测;每月一次的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采测分离监测分析工作;对枯柯河4个断面(沙坝、石龙坪、柯街、湾甸)底泥监测工作;对保山中心城区降尘和硫酸盐化速率每月一次的监测;每次降水都按规范进行采样分析。

对县级监测站每年一次的抽查性实验室间比对监测。对腾冲市、昌宁县、施甸县、龙陵县环境监测站进行了省重点排污企业同步比对监测。配合省中心站对我站进行了省重点排污企业废气同步比对监测。对怒江红旗桥水质自动站进行每月1次的比对监测,共12项次。对保山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4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的在线监测设备进行了比对监测。

对保山市市级医院(保山市人民医院、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和保山市妇幼保健院)每年一次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完成1家省重点排污企业监督性监测。

对保山学院监测点每周1-2次的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NMHC)的采样工作。每月一次的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大气气溶胶采样工作。对施甸县太平镇夜醉美KTV噪声污染监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14781.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与上年对比增加1235345.30元,增长28%,主要原因:在职和离休人员工资调整变动引起的人员经费增加导致本年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2019年本站一退休职工去世,发放抚恤费204850元,导致本年个人家庭补助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7324.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主要用于支付职工死亡抚恤费204850元、离休人员离休费137545.10元、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394929.6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85641.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585935.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的工资3548755元、维持单位正常运转办公费113023.64元、支付监测采样人员差旅费92792元、支付仪器耗材、运行费292817.82元、车辆运行费225000元、工会经费68162元,以及水、电等费用245384.67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

22.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5000元,支出决算为225400元,完成预算的1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5000元,完成预算的2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0元,完成预算的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预存油费100000元,预存过路费50000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47029元,增长1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50000元,增长2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71元,下降8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1.预存油费100000元,过路费50000元,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8年增15万元。2.公务接待费减2971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对外接待用餐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5000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40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5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5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腾冲市、昌宁县、施甸县、龙陵县、隆阳区范围内的地表水、饮用水、省重点排污企业废气同步比对监测等环境监测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监测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其中:行政单位0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737141.78元,其中,流动资产2033961.89元,固定资产8477378.1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55222.28元,其他资产1970579.5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46765.7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81420.0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273539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82.05平方米,账面原值107574.37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28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目行次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小计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234567891011
合计112737141.782033961.898477378.111282586.79251271.92
6943519.40

255222.281970579.5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7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74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574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土壤污染防治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专项用于保山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和保山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筛查结果初步纠偏。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沟通协调,由各科室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项目信息并写绩效情况,由各科室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对项目绩效进行评定。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9年2月收到专项资57046元,2019年12月收到专项资1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项目情况安排资金使用,2019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专项资金59502元,结转下年使用项目资金97544元。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完成了46个地块的市级外审,审核率为33.3%;共建立了12个地块批次,判定结论均为合格。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环境监测数据为环境管理、执法、统计、信息发布等提供了可靠的依据。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我站充分发挥环境监测职能,为我市环境管理和经济建设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优,较好地完成了保山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和保山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筛查结果初步纠偏。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根据国家及主管部门要求公开相关数据、报告。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1.根据工作要求,科学合理的安排监测样品采集、分析工作,为目标的完成奠定基础;2.学习如何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2018年省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运行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按照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保障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监测、酸雨监测、环境噪声监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环境质量监测及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1.是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2.是沟通协调,由各科室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项目信息并汇报绩效情况,由各科室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对项目绩效进行评定。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9年1月实收专项资金562189.15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实收项目资金562189.15元,至2019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专项资金539853.49元,未使用资金22335.66元,结余资金已上缴财政,2019年完成项目相关的监测工作。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根据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方案》及上级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的要求,完成了相关的监测数据、报告。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环境监测数据为环境管理、执法、统计、信息发布等提供了可靠的依据。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我站充分发挥环境监测职能,为我市环境管理和经济建设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优,较好地完成了2019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及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为我省“三个说清”,完成碧水青山、蓝天保卫和净土安居专项行动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根据国家及主管部门要求公开相关数据、报告。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根据工作要求,科学合理的安排监测样品采集、分析工作,为目标的完成奠定基础;2.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项目名称: 2019年省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运行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按照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保障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监测、酸雨监测、环境噪声监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环境质量监测及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沟通协调,由各科室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项目信息并汇报绩效情况,由各科室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对项目绩效进行评定。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9年12月收到专项资金2080000元。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实收项目资金2080000元,至2019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专项资金170000元,未使用资金1910000元,结转下年使用,此项目工作具有连续性,2020年将继续完成项目相关的监测工作。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根据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方案》及上级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的要求,完成了相关的监测数据、报告。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环境监测数据为环境管理、执法、统计、信息发布等提供了可靠的依据。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我站充分发挥环境监测职能,为我市环境管理和经济建设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优,较好地完成了2019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及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为我省“三个说清”,完成碧水青山、蓝天保卫和净土安居专项行动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根据国家及主管部门要求公开相关数据、报告。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1.根据工作要求,科学合理的安排监测样品采集、分析工作,为目标的完成奠定基础;2.学习如何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辐射监测运行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完成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大气气溶胶采样工作,用于γ核数和90Sr、137Cs分析。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沟通协调,由各科室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项目信息并写绩效情况,由各科室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对项目绩效进行评定。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9年7月收到专项资11787.12元。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项目情况安排资金使用,2019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专项资金11787.12元。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完成了每月一次的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大气气溶胶采样工作,一年共计12次。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环境监测数据为环境管理、执法、统计、信息发布等提供了可靠的依据。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我站充分发挥环境监测职能,为我市环境管理和经济建设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优,较好地完成了完成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大气气溶胶采样工作。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根据国家及主管部门要求公开相关数据、报告。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1.根据工作要求,科学合理的安排监测样品采集、分析工作,为目标的完成奠定基础;2.学习如何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负责完成所承担的国家网水质自动站的运行与管理工作,按规定时间和形式上报监测数据,并对监测数据负责。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沟通协调,由各科室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项目信息并写绩效情况,由各科室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对项目绩效进行评定。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9年5月收到专项资205428.87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项目情况安排资金使用,2019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专项资金180116.66元。未使用资金25312.21元,结转下年使用,此项目工作具有连续性,2020年将继续完成项目相关的监测工作。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24小时不间断水质采样及数据分析。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环境监测数据为环境管理、执法、统计、信息发布等提供了可靠的依据。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我站充分发挥环境监测职能,为我市环境管理和经济建设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优,较好地完成了所承担的国家网水质自动站的运行与管理工作,按规定时间和形式上报了监测数据,并对监测数据负责。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根据国家及主管部门要求公开相关数据、报告。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1.根据工作要求,科学合理的安排监测样品采集、分析工作,为目标的完成奠定基础;2.学习如何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六:监测项目经费

1.项目名称:省级监测项目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负责按生态环境部和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关于国家网监测各项管理规定完成所承担的监测任务,组织辖区内各级监测站按要求完成地表水考核断面采测分离任务,并报送监测结果和报告。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沟通协调,由各科室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项目信息并汇报绩效情况,由各科室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对项目绩效进行评定。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9年6月收到专项资金124701.72元。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实收项目资金124701.72元,至2019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专项资金124701.72元。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完成了地表水考核断面采测分离任务,并报送监测结果和报告。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环境监测数据为环境管理、执法、统计、信息发布等提供了可靠的依据。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我站充分发挥环境监测职能,为我市环境管理和经济建设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优,较好地完成了地表水考核断面采测分离任务,并报送监测结果和报告。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根据国家及主管部门要求公开相关数据、报告。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1.根据工作要求,科学合理的安排监测样品采集、分析工作,为目标的完成奠定基础;2.学习如何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我站成立于1978年,是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行政上隶属于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 ,承担污染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及仲裁监测,编制生态环境监测报告,开展预警预报,承担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组织开展辐射环境监测,收贮废弃放射源(物),参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开展辐射安全检查。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按照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保障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监测、酸雨监测、环境噪声监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环境质量监测及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开展保山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和保山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筛查结果初步纠偏、负责完成所承担的国家网水质自动站的运行与管理工作,按规定时间和形式上报监测数据,并对监测数据负责、完成地表水考核断面采测分离任务,并报送监测结果和报告及完成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大气气溶胶采样工作,用于γ核数和90Sr、137Cs分析。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22019年度收入合计7524389.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82472.02元,2019年度支出合计6031387.01元。其中:基本支出4945426.02元,占总支出的82%;项目支出1085960.99元,占总支出的18%。2019年实收项目资金3118817.20元,实际使用项目资金1085960.99元,未使用项目资金2032856.21元,结转下年使用,此项目工作具有连续性,2019年将继续完成项目相关的监测工作。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为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站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预算管理相关制度。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进一步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了解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发现并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2019年,我站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作为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全面梳理内部管理流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有效提升了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通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指标全面分析评价绩效目标情况,形成项目执行情况分析。 (3)自评组织过程: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沟通协调,由各科室结合工作实际实施情况收集数据并写绩效情况,由各科室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对项目绩效进行评定。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我站依据职能职责对2019年的资金投入情况进行分析:完成了对隆阳区、施甸县、昌宁县、龙陵县、腾冲市辖区范围内的地表水、饮用水进行监测、污染企业的监督性监测、比对监测和其他监测,完成了保山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和保山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筛查结果初步纠偏、完成了所承担的国家网水质自动站的运行与管理工作,完成了地表水考核断面采测分离任务,上报监测数据,并对监测数据负责及完成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大气气溶胶采样工作,用于γ核数和90Sr、137Cs分析。投入使用项目资金1085960.99元,从监测工作的完成情况及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分析,我站整体支出绩效效果较好。

(2)过程情况分析。①本年度认真执行预算,按要求执行。②“三公经费”严格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的原则。③认真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⑤规范资产管理工作。

(3)产出情况分析。按照《2019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2019年保山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顺利完成了环境监测任务。汇总了全市各环境监测站监测数据并进行了上报。完成了环境质量监测年鉴、年报和《云南省保山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18年度)编制工作,完成了保山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和保山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筛查结果初步纠偏、完成了所承担的国家网水质自动站的运行与管理工作,完成了地表水考核断面采测分离任务,完成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大气气溶胶采样工作。环境监测数据为环境管理、执法、统计、信息发布等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4)效果情况分析。一年来,我站充分发挥环境监测职能,带领、指导全市各县(市、区)环境监测站,为我市环境管理和经济建设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1)全站职工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站已作出工作要求,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增强了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促进了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6.主要经验及做法。(1)根据工作要求,科学合理的安排监测样品采集、分析工作,为目标的完成奠定基础;(2)学习如何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预算数和决算数差异较大,原因:省级部门下拨的各种项目经费我站无法预见,没有纳入年初预算,导致预算数和决算数差异较大。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