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10836-4/20250106-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拟审批意见
  • 发布日期
  • 2025-01-06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关于2025年1月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公示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1月6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6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678000
联系电话:0875-2191015(兼传真) 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0875-2237399  
电子邮箱:ynbshp@163.com
项目名称隆阳区肉鹅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地点隆阳区建设单位保山市中医医院
环评文件类型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绿盟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2栋鹅舍(1#鹅舍和2#鹅舍)、1栋业务用房,配套畜禽粪污收集处理等设施及其他公辅设施。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四部分组成。项目建成后可年出栏10.8万羽雏鹅。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3万元。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采取洒水抑尘、车辆限速、覆盖运输等措施,有效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区食宿,施工期机械设备和工具的清洗、养护废水、生活污水等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以及场地洒水降尘,不得外排;通过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车辆限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围挡、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维护等降噪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施工期建筑垃圾充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合法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村镇环卫部门收集处置。严格控制施工红线,采取绿化恢复措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运行期环境管理
1、鹅舍冲洗废水进入污水收集池暂存;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污水收集池;堆粪场渗滤液经渗滤液收集池收集后进入污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暂存,分批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综合废水由污水收集池排入污水处理站,工艺采用“格栅+固液分离+水解酸化+厌氧+好氧+消毒”,经处理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5中的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标准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表1农田灌溉水质基本控制项目旱作标准从严值后,用罐车将废水运至丙麻乡奎阁村委会大窝坑村柑橘园地、玉米地、油菜地(灌溉面积不少于50亩)进行灌溉。项目运营单位应严格废水灌溉管理,不得任意变更灌溉方式和灌溉范围,严禁造成二次污染。
2、堆粪场封闭后废气经负压收集系统引至生物除臭装置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控制堆恶臭污染;通过科学选用饲料成分配比、及时清理鹅粪、增加清粪频次、加强通风、喷洒生物除臭剂、污水处理站池体上方设置盖板、保持密闭等措施控制厂区恶臭污染;鹅粪外运采取罐车或者密闭、防泄漏的货车运输,避免沿途鹅粪的漏洒减少恶臭气体的排放,厂界NH3、H2S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建项目标准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无量纲)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的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即臭气浓度≤70(无量纲));污水处理站厌氧沼气经脱水、脱硫处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业务用房中的员工厨房用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囱引至屋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备用发电机仅用于停电时应急,通过发电机房内保持良好的通风性,废气经抽排放风系统抽至机房顶排放。
3、对堆粪场、污水收集池、渗滤液收集池、安全填埋井、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站、危废贮存库、活动消毒室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其余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一般防渗区包括鹅舍、中水池、消防水池等区域,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简单防渗区包括变电站、水泵房、蓄水池、业务用房、停车场和厂内道路等,全部进行硬化处理。项目运营期在1号鹅舍南侧新建1座地下水监测井,参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 1209-2021)要求,对地下水水质进行检测,跟踪监控项目运营对区域地下水的影响。
4、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加强设备管理维护等措施后,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鹅粪采取干清粪方式清理,鹅粪与饲料残渣以及散落的羽毛、格栅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等经分别收集后运至堆粪场,运输过程采用全封闭式操作,避免散落,堆肥发酵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6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10)、《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7959-2012)相应要求后,作为农肥还田利用,严禁直接外排;病死鹅严格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及《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要求进行安全填埋处理;废包装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定期外售给废品收购站;项目厌氧沼气脱硫装置脱硫剂更换后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处置。医疗废物、消毒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桶、废机油等分别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理;餐厨垃圾、油水分离器废油脂严格按《保山市城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交由有资质的餐厨垃圾经营管理单位处置。
5、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项目竣工后及时办理排污许可并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编制公司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公众参与情况
无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同意项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