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 (11月8日)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6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678000 联系电话:0875-2191015(兼传真) 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0875-2237399 电子邮箱:ynbshp@163.com | ||||
项目名称 | 田园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建设地点 | 昌宁县 | 建设单位 | 华祥新能源(昌宁)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泽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线路起于鱼和光伏220kV升压站、迄于河湾光伏220kV升压站,采用单回路架设,共设58座塔基,线路路径长度为24.108km。本次评价范围仅为线路部分,不包含鱼和光伏220kV升压站、河湾光伏220kV升压站及间隔工程。项目总投资为39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8.5万元。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输电线路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确保项目线路工程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二)施工期间均已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对生态环境的污染,通过到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查验,项目建设期间未收到环保投诉。后续运行管理中持续开展土地平整及植被恢复等措施,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在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沟通渠道,以适当、稳妥、有效的方式,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公众的疑虑和担心,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回应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线路下方不可新增建筑物,若必须新增的,需确保建筑物与导线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小于5m,建筑物与边导线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2m。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项目审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