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2月4日) |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6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678000 联系电话:0875-2191015(兼传真) 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0875-2237399 电子邮箱:ynbshp@163.com | ||||
| 项目名称 | 龙陵彩红医院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龙陵县 | 建设单位 | 龙陵彩红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昆明显呈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
| 项目概况 | |||||
| 主要设置精神科病房(男、女病区分设)、收费室、药房、门诊、X光室、抢救室、光疗室、电抽搐治理室、彩超室、心理诊断室、心理CT室、资料室、检验科、值班室等科室,检验科主要进行血常规检测、尿液等检测,不涉及病理、传染病检测,项目不设置专业洗衣房,医院床单、病服、被套等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 |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龙陵彩红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1.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过设置围挡、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定期清扫、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土工布覆盖、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废气、装修废气、燃油废气经自然扩散、空气稀释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内食宿。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洗手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等,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通过文明施工、采取选用噪音低振动小的设备、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现场管理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厂界噪声应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的限值要求。 4.严格固体废物管理。废弃施工材料及设备拆箱废弃包装物,废弃包装物充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统一收集,废弃施工材料由施工单位清运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堆放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严格运行期环境管理 1.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污水处理站建设于地下一层,化粪池密闭置于地下,医疗废物暂存库日产日清、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杀菌消毒,对产生恶臭区域采取加盖、投放除臭剂等措施,恶臭气体经自然扩散、周边绿化吸收及措施后,减轻恶臭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标准。备用发电机仅在停电时使用,备用发电机废气、汽车尾气,通过大气扩散、稀释。 2.加强地表水污染治理工作。门诊废水、住院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化粪池;检验科废水,经中和、消毒预处理后进入化粪池;综合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龙陵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3.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振垫、墙体隔声、合理布局、加强设备检修维护、设备日常保养、种植绿化带等措施后,厂界四周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严格固体废物管理。门诊及住院病房产生的医疗废物、过期药品、检验科废液,经分类收集包装后由专人清运至医疗废物暂存库暂存。污水处理站和化粪池污泥,属危险废物,定期加投石灰、净斗霸消毒剂消毒处理,脱水后压制成饼密封包装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食堂餐厨垃圾,食堂隔油池废油脂,经专用收集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包装材料,经集中收集后可回收部分外售,不可回收部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无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
| 拟审批意见 |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项目审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