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现将保山市环境保护局2019年1月24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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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30000m3/h空分制氧、氮、氩等气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 建设地点 | 保山工贸园区龙陵园 | 建设单位 | 龙陵县神龙氧气厂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临沧尚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总投资1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3.4万元,项目占地面积26825.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266m2,其中生产厂房4428m2、综合楼11250m2、办公楼3600m2,以及杂物间、管理等辅助用房2988m2。配套建设厂区道路、供排水、供电、环保、消防及绿化等基础设施。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隆阳区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城市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对可能涉及自来水供水管道、地下电、光缆等城市公共设施的保护。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采取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厂区雨水和生产中产生的循环冷却水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收集后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方可排入东河。 2、项目运营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由内置烟道至楼顶排放;污水处理站周围设置绿化带,可减小异味对周围环境影响。 3、加强产生噪声的设施设备运行管控,通过建筑物隔声、房屋阻隔、距离衰减、植物吸收等措施后,厂区东、西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南北侧执行4a类标准。 4、项目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废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产中产生的过滤尘灰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置,废分子筛由供应商回收处置;项目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置;食堂垃圾、隔油池废油脂经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理;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置。 5、企业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编制,并按照其要求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规定、安全检查、安全职责等。重点做好罐区的风险防范工作,保障生产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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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项目审批 |